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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纠正了,违建拆除了
2025-03-12 09:28:00  来源:检察日报

“违法建筑物拆除后,我们厂目前正在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等手续批下来就可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保证合法用地、合规经营……”日前,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行政检察官到当地某砖厂回访时,负责人李某坚定地说道。

李某经营的砖厂是当地一家从事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生产、销售的企业,为地方税收和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8月,该砖厂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耕地修建砂石分离车间,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砖厂拆除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5万余元。该砖厂缴纳罚款后,迟迟未履行拆除义务,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催告无果后,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城固县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发现该案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告知该砖厂起诉期限错误,且存在无正当理由逾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同时,法院对逾期申请予以受理并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亦违反了法律规定。承办检察官认为,在此种情形下对砖厂强制执行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有损执法、司法行为的严肃性。

针对发现的问题,城固县检察院分别向行政机关和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其纠正。同时,考虑到该砖厂非法占地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所占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政机关作出的“依法拆除”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该院在制发检察建议后多次和行政机关一起对砖厂负责人李某开展释法说理和教育引导,最终促使该砖厂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物,恢复了土地原状。

作者:郝雪 谭怡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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