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日子可太难熬了,每天看着羊遭罪,我却不知道咋回事,心里干着急,如今罪魁祸首得到应有的惩罚,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1月21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某村回访刑事案件被害人时,赵某说道。
53岁的赵某是一位养羊人,2023年8月,他发现羊圈中有两只羊于一周内先后死亡。经过连续几天的仔细观察,赵某闻到羊圈内有刺鼻的气味,这气味熏得羊都不吃草了,还发现隔壁停产了好多年的废弃厂房在夜晚变得热闹起来。“这刺鼻的气味是否和废弃厂房有关?这气味是否就是羊的死因?”带着疑问与不安,2023年8月31日,赵某拨通了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的电话。
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气味确实源自隔壁的废弃厂房。走进厂房,执法人员发现里面的环境触目惊心,角落里堆放着大量动物皮毛,正中间有一个长约20米、宽约6米的土坑,坑内黑乎乎的液体上漂着一层油污,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坑边的土壤被染成深色,厂房周围植被都已枯萎。
2023年9月28日,环保部门调查终结后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同日立案侦查,并先后将孙某等4人抓获。经审查,孙某、王某、秦某、睢某为牟利,商议开设炼油作坊。因炼油焚烧动物皮脂需使用大量硫酸,焚烧产生的大量废液会污染环境,孙某等人既没有生产资质,更没有环保手续,为掩人耳目,他们都是等到夜深后才开始生产,工人把未经处理的废液直接排放到院内挖好的渗坑内。随着时间的推移,坑内的废液越积越多,逐渐形成一个“毒瘤”。而这“毒瘤”正是导致赵某饲养的羊死亡的罪魁祸首。
环保部门委托相关单位对废液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坑内的废液pH值为0.9,总铬含量为85.8mg/L,该废液具有腐蚀性的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2024年2月23日,公安机关以孙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将该案移送山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发现,鉴定机构于2023年9月28日对坑内液体体积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249.8立方米。但因鉴定时间与案发时间相差近一个月,且当时正值北方雨季,渗坑又是露天土坑,无任何遮拦,雨水流入坑内的体积难以计算,排放危险废物的体积可能会存在较大误差,而该误差会影响孙某等人的量刑幅度。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为准确认定废液质量,检察机关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建议调取当月降雨量及案发期间的用水量及废液密度,以便根据体积确定废液的质量。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综合分析,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废液质量为82吨。
同时,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意识到,这些危险废物不仅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还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针对修复生态存在的难题,山城区检察院与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山城分局进行多次探讨,经过一系列的科学处理,成功将危险废物进行了安全处置,处置费用共计9万元。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秦某、睢某支付了这笔费用,检察机关也将秦某、睢某赔偿环境损失费用的情节作为该案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考量因素之一。
2024年12月26日,山城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孙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十个月,各并处罚金8000元至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