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拖了6年的血汗钱终于拿回来了……”近日,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对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回访时,当事人激动地说。
今年1月,曹某某、李某某等11人向检察机关反映,他们曾于2019年参与某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被拖欠200余万元工资。虽经法院判决胜诉,但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案件陷入执行困境,请求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予以监督。
收到线索后,丹江口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迅速介入,通过调阅十堰、襄阳等地区法院的10余件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到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机构全面排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最终发现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在某起关联执行案件中,第三人王某有代位履行义务。检察官于是多次对王某释法说理,督促王某履行义务,王某于2月底将111.5万元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
为打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该院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案情。3月27日,丹江口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信访局,联合该市检察院、法院共同与当事人召开座谈会。会后,法院及时确定了到账执行款的分配方案。针对执行难点,丹江口市检察院强化与法院执行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111.5万元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对剩余执行款法院已启动拍卖程序,胜诉人合法权益已全部兑现。
近年来,丹江口市检察院坚持将民事检察职能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线索受理—调查核实—矛盾化解—跟踪回访”闭环机制。今年以来,该院以综治中心为依托,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线索9件,支持农民工起诉7件,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结合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检察建议督促同级法院执行部门积极履职,推动执行款到位130余万元。
丹江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弘杰介绍,通过数据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该院与综治中心其他成员单位形成合力,既有效破除了执行监督中的“信息孤岛”,又通过开展联合普法等活动,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发生,使民事检察发挥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