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广西钦州发布警情通报显示:当地砖厂涉嫌存在利用残障人士非法务工情况。出警后,民警在现场找到5名疑似残障人士,并依法对工厂相关负责人进行控制。据《新京报》9月8日报道,今年6月,也有一些地方的砖厂爆出残障人士被带进厂劳动的情况。这些残障人士大多存在智力障碍,砖厂和工头利用他们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弱势地位,令他们承受着超过人体极限的工作量,并动辄打骂。
无良黑砖厂的行径令人震惊而愤怒!这让我们想起来多年前在山西发生的黑砖窑事件。尤其让人痛心的是,已过去这么多年,这种极端恶劣的事件再次出现,且不仅是在一个地方发生,难怪舆论哗然、民情激愤。按照刑法规定,这样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已构成强迫劳动罪。执法司法机关必须依法介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涉事黑砖厂的责任人依法予以严惩,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力度,让肆意妄为的不法分子为罪恶行为付出“痛到骨子里”的代价。
残障人士被骗进黑砖窑,除了必须严惩砖厂责任人,也同样有必要问一问、查一查:这些残障人士从何而来?监管部门有没有收到过举报?是否存在监管漏洞?是否存在保护伞?面对如此恶劣的事件,有必要进行严肃、严格的深挖细查,有蛀虫清除蛀虫,有问题纠正问题。毕竟,保障残障人士的平等就业权不能有盲区。
当然也得承认,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既离不开执法司法机关对不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统筹规划为残障人士创造就业条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用工合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应积极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的就业服务;强化依法监护和家庭保护,让残障人士的生活时刻处在有人关心关注的状态中。
构建关爱残疾人劳动权益的社会支持体系,也离不开每一个普通人的支持。遗憾的是,对于残疾人就业,有些人还有偏见。比如,有个别网友在评论中说“对这些有智力残疾的人,给口饭吃已算仁慈”,言语之中透露出对残障人士的歧视。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就业和获得报酬的权利。残障人士不应被视为被施舍、怜悯的对象,而是平等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事实上,残障人士创造劳动价值的能力并不逊于普通劳动者,一些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甚至有三分之一以上员工是残障人士,他们生产的产品有的远销海外,有的成为“国货之光”。残障人士用辛勤劳动证明,他们是独一无二、有尊严的个体,拥有不可忽视的潜能。
残障人士的劳动尊严,检验着整个社会的文明成色。对残障人士就业,要多一重呵护、多一些包容、多一份行动,凝聚全社会的力量保障他们有尊严地参与劳动、实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