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含铝泡打粉生产销售包子 镇江市检察官:食药安全重于泰山
2020-06-23 09:52:00  来源:镇江市检察院

  6月17日上午,由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丹徒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方某在其经营的小吃店内,违规使用含铝泡打粉加工制作包子,共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包子9380个,得款4690元。今年1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至该店检查,当场扣押该店加工的包子以及含铝泡打粉等。经检测机构鉴定,涉案包子内铝含量为444mg/kg。3月7日,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被告人方某认罪认罚,提出判处拘役三个月、处罚金五千元、建议适用缓刑并宣告禁止令的确定性量刑建议。同时,方某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危害了不特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当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在没有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情况下,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经审理,丹徒区法院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方意见,同时判处方某缴纳赔偿金46900元至区公益诉讼专用账户,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说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药安全重于泰山。通过这个案例,同时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自觉践行健康安全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相关职能部门能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从源头预防抓起,加强综合治理,严打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共同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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