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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扮女大学生行骗获利十万余元 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官:网络交友要谨慎,管好自己“钱袋子”
2021-03-09 16:37: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仅仅用网络上下载的美女照片和PS过的身份证、学生证,就引诱多名男子上当受骗,自愿泄露个人信息进而陷入敲诈泥潭。近日,经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杨某某、孙某因犯诈骗、敲诈勒索罪获得法院判决。

  美丽“邂逅”实为骗局开场

  2019年10月底,家住海州区的李先生通过陌陌APP“附近的人”功能搜索到一名头像照片年轻貌美的女子,二人加为微信好友后便经常聊天,女子称自己是师专的一名女大学生,叫“雅馨”,并透露出自己家境贫寒,父母离异,生活困难的现状,令李先生顿生怜爱之心。不久后,“雅馨”以缴纳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的名义向李先生借钱,李先生大手一挥就转给了“雅馨”5300元。见李先生出手大方,“雅馨”便时不时以各种理由借钱,有时说自己没钱吃饭,有时说把同学手机摔坏了要赔钱,有时说住院没钱缴费。李先生也曾心生疑虑,在要求“雅馨”短暂语音、视频聊天过两三次后,见对面确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而且“雅馨”还发来了自己的身份证和学生证照片,李先生就信以为真,不断慷慨解囊。在陆陆续续转了2万余元后,李先生意识到对方如此高频率地要钱,自己根本填不满这个“无底洞”,便不愿继续给钱了。

  才出诈骗陷阱又入敲诈泥潭

  遭到李先生的拒绝后,“雅馨”突然变脸,将李先生在之前聊天中透露过的姓名、电话、照片等真实信息与李先生私生活混乱、患有艾滋病的虚假信息编辑在一起,威胁李先生如果不继续转钱就把该条帖子发布在连云港各大网站上,让李先生身败名裂,“雅馨”还加了李先生妻子的微信,威胁要将二人的聊天内容告诉其妻子。李先生这才惊觉自己上当受骗,但因害怕名誉受损又不得不继续满足对方提出的转账要求,在随后的短短三个月时间内,李先生被迫先后向“雅馨”转账共计13万余元。

  微信对面竟是已婚夫妻档

  李先生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对方的微信号,通过技术研判发现,与李先生微信聊天五个月的“雅馨”居然是已婚男子杨某某,在语音和视频中短暂出现的女子正是杨某某的妻子孙某。

  原来,杨某某因自己曾经在交友软件中受过骗,发现这种诈骗方式不仅来钱迅速,而且成本极低,便萌生了采取同样方法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利用网络上下载的美女图片和PS的身份证、学生证照片,杨某某将自己伪装成了交友软件上的女大学生,随时等待“附近的人”上钩,当被害人与其加为微信、QQ好友后,便在聊天中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当被害人要求开语音或者视频时,其妻子孙某便“出镜”打消被害人的疑虑,聊天中杨某某还不忘套取被害人的姓名、电话、照片等个人隐私信息,当被害人不再继续转钱时,杨某某便以泄露个人隐私、编造有损被害人声誉的不实信息相威胁,向被害人勒索钱财。

  利用上述手段,杨某某、孙某在半年内先后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犯罪五起,共骗取他人29000余元,敲诈勒索15万余元。

  2021年1月,海州区检察院经审查,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对杨某某提起公诉,以诈骗罪对孙某提起公诉。同年2月,海州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起诉认定的全部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检察官说法】

  网络交友诈骗是最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方式,作案成本低,手法简单,被害人一般都疏于防范。在进行网络交友的过程中,务必提高警惕,看管好自己的“钱袋子”,不要轻易向他人转账,更不要泄露个人、家庭、工作单位等隐私信息,防范诈骗、敲诈等风险。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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