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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
2019-10-08 14:56: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书

 

澄检诉量建〔201975

 

被告人蒋芝诈骗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蒋芝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其具有以下量刑情节:

1.从轻处罚情节:坦白。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蒋芝有期徒刑十三至十五年,并处罚金。

 

此致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邵阳

2019124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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