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头条 > 正文
江苏基层用心用情用力搭建司法为民“连心桥 ”
2018-11-27 09:0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综合

  南通检察聚焦民生献智慧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充分发挥“走帮服”在全面排查整治环境污染中的特有优势,为全市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新的动力,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在通州区先锋街道开展了深化“走帮服”重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系列活动。南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昕水一行走进通州区先锋街道,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座谈会。先锋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加华主持会议。

  会上,先锋街道环保、建设办等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双方就目前先锋地区渣土倾倒、工业垃圾回收、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等比较突出的环保类问题进行了会商会办,并提出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渣土车管控、分类处理工业垃圾等解决措施。

  部分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就如何做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出了加强夜间环保巡查,加强对小微企业环保检查力度,运用大数据功能对企业废水、废气排放装置进行动态实时监控的意见和建议。

  俞昕水表示,当前先锋街道的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排查、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问题。就下一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俞昕水提出:站位再提升,认识再深化,深入把握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树立生态环保的强烈意识;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工作再发力,方法再精准,持续推进重点问题攻坚;深入排查,摸清底数;聚焦问题,分类整治;防治结合,源头治理;责任再压实,制度再完善,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健全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动真碰硬抓好责任落实;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会后,俞昕水检察长走访了南通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先锋地区的污水处理中心,日处理污水量达250吨。俞昕水走进企业车间,详细了解了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指出要充分发挥污水处理中心的作用,不断加强研发和技术投入,更好地服务当地企业,造福当地百姓。同时,俞昕水建议加强污水收集过程中污水来源的监控,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检盟共建E站”由南通市检察院第十党支部与双盟村党总支在“走帮服”结对共建活动中共同创建,建有“党员组织活动厅、法律咨询室、人才培训室和党建长廊”,是该市检察院深化“走帮服”活动与党建提升工作相结合的创新载体。

  本次活动还邀请了如皋市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莹莹,为先锋街道工作人员、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预防环境资源犯罪宣讲,并向参会的企业负责人发放了环保和公益诉讼宣传手册。

 

  释法于企 问需于企 邗江检察长走访省人大代表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和沟通,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强走访了省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李东海、江苏牧羊控股有限公司研究院首席设计师、总工室主任赵波,介绍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走访中,张晓强检察长重点介绍了邗江区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职能转变、对新修改《刑诉法》的落实举措、公益诉讼的推进情况、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新成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类型进行释法说理,并就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接受代表的监督,履行检察职责,深化检务公开,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等方面征询意见和建议。

  两位省人大代表对邗江区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表示了充分肯定,特别对在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强化代表委员联络等方面工作做出的突出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希望该院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和人大代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交谈中,张晓强检察长与民营企业设计师赵波就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学习探讨,并表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邗江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定期向代表委员推送检察资讯,打通征求意见建议渠道,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检察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促进司法公正 连云区检察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打通“连心桥”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深度联络,使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更全面、更深入了解熟悉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增进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邀请16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主题视察活动。连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楠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活动。

  肖楠检察长首先对“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主题活动进行了简要介绍,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检察机关所有服务群众功能,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电话热线三部分,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随后,肖楠向各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重点汇报了近年来区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情况。在介绍一起影响辖区内行洪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肖楠检察长介绍道:“我们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理念,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

  在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行政机关负责人面对面与检察机关交流,并表示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的诉前检察建议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的工作,并希望与检察机关形成保护辖区生态环境资源的合力。

 

  高邮检方就一起销售假药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代表委员集中评议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近日,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就一起海外代购销售假药案件举办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议。

  2017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小张在自己经营的一家休闲食品店内销售眼药水、感冒药等7种无中文标识、未标示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外国药品,已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460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00余元。2018年4月20日,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剩余尚未销售的7种药品合计21盒当场查获。经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销售的境外药品未经批准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属于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情形,应按假药论处。其销售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

  听证会上,首先由检察机关承办人介绍案件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办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随后,行政执法人员和侦查人员依次就本案如何处理发表意见。

  随后,评议人集中对案件进行评议。经过讨论,各位评议人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并建议,第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治教育,第二,应当依法移交行政机关对其做行政处罚。

  评议人表示,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商店,经营者需要遵守合法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小张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药品属于违法经营。此外,药品安全问题国家管控比较严格,小张所销售药品的安全性,在没有经过国家批准的情况下是无法控制的。希望小张能够谨记此次的教训,在以后经营中做到依法依规,合法经营,也提醒身边人通过正规途径购买药品,共同维护药品安全。

作者: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