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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孟伟(正厅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8-11-29 17:0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孟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孟伟,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7年,孟伟利用担任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环科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参与国家科研课题、承接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公司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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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