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团省委联合举办以关爱困境未成年人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情况
【09:03:15】
各位代表、委员,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希望。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下,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也发现,未成年人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或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重病残疾、或因缺乏有效监护等种种原因,面临生活、就学和安全困境,成为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注关爱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孤儿、父母监护缺失或无力监护的未成年人、贫困家庭未成年人、重残重病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等。对这些困境未成年人,江苏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与共青团、教育等组织、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履职尽责,教育、感化、挽救涉罪困境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呵护“祖国的花朵”。
【09:06:05】
一、依法办理困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罪困境未成年人284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24人,不捕率43.5%;受理审查起诉困境未成年人犯罪612人,提起公诉355人,不起诉143人,附条件不起诉90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率为39.6%。
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看,困境未成年人犯罪多发于三个罪名。2016、2017、2018三年审查起诉困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数分别为157人、199人、190人。困境未成人犯罪罪名比较集中,2016年以来审查起诉的491件案件中,涉嫌罪名靠前的分别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共占比67.6%。其中盗窃罪243件,聚众斗殴罪57件,寻衅滋事罪32件。
对于涉嫌非严重刑事犯罪的困境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施精准帮教,依法从宽处理。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91名涉嫌犯罪的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404名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对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440名困境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如涟水县检察院办理的多名困境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其中部分嫌疑人系高三学生,他们因琐事发生冲突,后又意气用事聚众斗殴。为不影响嫌疑人正常高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建议公安机关待高考后再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迅速启动社会调查程序,综合考虑全案案情和嫌疑人的一贯表现、帮教条件等因素,依法对四名在校学生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联合学校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和行为引导。目前,五名嫌疑人高考均超过本科录取分数线,考入理想大学开始了全新生活。
对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困境未成年人,依法予以惩戒,保持必要司法威慑。对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的困境未成年人,坚持依法严惩不手软。2016年以来,共提起公诉60人,法院已判决案件中,被依法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人。如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叶某某走私、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叶某某因受1.5万元劳务费的诱惑偷渡到缅甸,吞食47包毒品后,利用人体藏毒方式走私入境被查获。公安机关从叶某某体内提取到净重237.28克的海洛因。由于叶某某走私、运输毒品数量大,有必要通过判处刑罚给予其必要的惩戒,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考虑叶某某具有未成年人、从犯、坦白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09:10:07】
二、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数据显示,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2016、2017、2018三年审查起诉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数分别为97人、152人、179人,2017、2018年分别比前一年上升56.7%、17.8%。
性侵害是当前困境未成年人面临的主要犯罪危害。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性侵案件多发。2016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的420件案件中,强奸案件217件、猥亵儿童案件96件,共占比74.5%,明显高于其他罪名,并呈逐年增多趋势。2018年该类案件比2016年上升83.3%。同时,故意杀人、严重伤害、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420人,依法批准逮捕350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困境未成年人犯罪485人,提起公诉453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396人,其中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5人,3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刑罚208人。如连云港市检察院办理的钱某强奸杀害一名不满14周岁幼女案,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由检察长亲自办案并出席法庭、指控犯罪,最终钱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又如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办理的强迫困境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嫌疑人使用电警棍殴打等暴力、威胁方法,强迫多名困境未成年人在KTV进行有偿陪侍,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查阅有关证据,仔细研究法律适用,准确认定犯罪情节,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情节严重提出指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
【09:14:01】
三、强化对监护缺失困境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集中统一办理,通过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等方式,关爱监护缺失的困境未成年人,为其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监护人,依法建议提起撤销、变更监护权诉讼,改善未成年人监护状况。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提起该类诉讼24件25人。如徐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亲生父亲性侵女儿案件中发现,不仅嫌疑人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益,不适合继续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被害人的母亲也长期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导致被害未成年人陷入困境。检察机关仔细研究相关规定,多次与职能部门沟通,通过向民政部门制发书面检察建议,推动其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由民政部门取得监护权并将被害人寄养在已形成深厚感情的好心人家庭。该案是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建议撤销监护权的案件,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工作指引。
对长期得不到监护人有效监护的“事实孤儿”,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宣告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帮助其申领救助金。如泰兴市检察院发现结对帮扶的困境未成年人小远,他的父亲在他9个月的时候不幸离世,之后不久母亲也离家出走,十余年从未履行过监护职责。根据规定,只有具备父母双亡或失踪等九种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孤儿,申领到救助金。为了帮助小远解决生活困境,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小远起诉,由法院判决宣告其母亲失踪,帮助小远确认孤儿身份,成功领取每月1350元救助金。该案是全国首例支持困境未成年人起诉宣告监护人失踪案件。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还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事实孤儿”认定、保障和救助机制,帮助更多“事实孤儿”摆脱生活困境。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帮助16名事实孤儿提起相关诉讼。
对因父母离异后拒不支付抚养费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未成年人,通过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被抚养人追索抚养费或建议人民法院优先执行抚养费。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追索抚养费20件21人。对经济困难、生活无着的困境未成年人,检察机关灵活运用经济、心理、教育等多种救助方式开展救助,帮助他们健康成长。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465名困境未成年人开展救助,救助金额共计340余万元,成功帮助81名困境未成年人复学、91名困境未成年人就业。如镇江丹阳市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故意伤害妻子秦某案件中,发现王某因涉罪被羁押,秦某被伤害致死,12岁的小佳和10岁的小明只能和年迈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相依为命,生活陷入困境。检察机关以司法救助加社会救助的多元化救助模式,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搭建起“1+N”多维立体救助平台,对因案致贫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义工志愿服务,并经法定程序申请司法救助金8万元,帮助小明、小佳重新燃起生活信心。
【09:19:51】
四、积极参与困境未成年人社会治理
关爱困境未成年人是一项需要社会多部门参与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依托办案,及时通过检察建议、法治巡讲、多部门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加强类案分析研判,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解决共性问题。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1份,联合开展专项行动134次。如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杀害幼子一案中,发现被害人父亲下落不明,被害人常年跟随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杨某外出流动打工,时常陷入生活困境,直至被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杀死。为此,检察机关结合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开展类案调研,发现困境流动儿童权益保障存在发现难、协调难、救助难等问题,向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困境流动儿童网格化排查、开展分类保护,推动民政局组织开展辖区内困境流动儿童的筛查和帮扶工作,协调区公安、民政、妇联等单位,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多部门联动救助机制。截至目前,已有多名困境流动儿童依托该机制被及时发现,得到心理帮扶、监护干预等有效救助。
针对困境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薄弱、自护知识匮乏等问题,加强以案释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设立检察信箱、开通咨询热线、咨询窗口,及时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联合团委、教育等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巡讲、微信课堂等活动。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专项法治巡讲767场,覆盖未成年学生19万余人。如淮安市检察机关打造“蓝天校园工程”,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目前已覆盖全市10万余名未成年在校生。宿迁、盐城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女孩,听我说”等针对留守女童的防性侵教育;盐城、连云港、南通等地检察机关还在困境未成年人较多的学校开展团体心理辅导,通过游戏、绘画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拥有健康心理。
加强与团委、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爱困境未成年人文件34份。如省检察院会同省民政厅、省法院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进一步规范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省检察院还与团省委会签《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确定在南京、宿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培育试点工作。目前,已有一批专业司法社工参与未检案件办理,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帮教矫正等工作。如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南京理工大学建立“青雁工作室”,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治疗。五年来,“青雁”社工共开展被害人心理疏导36人次,使24个困境家庭回归正常生活。
【09:24:09】
各位代表、委员,记者朋友们,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离不开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们呼吁父母们多给孩子一些关心和陪伴,呼吁社会各界给予这群特殊的孩子更多关注和关爱。我们也将以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引领,依法全面履职,积极探索实践,继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大家!
团省委副书记潘文卿发布团省委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情况
【09:27:33】
各位领导、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再过几天就是第70个“六一”国际儿童节了,在这样一个属于孩子们自己的节日前夕,省检察院、团省委联合举办以关爱困境未成年人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也是希望借此机会,呼吁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少年儿童,特别是困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今天,出席发布会的既有省级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有中央驻苏媒体、省内媒体代表。在此,我代表团省委,向大家长期以来对共青团工作,特别是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下面,我就近年来全省共青团组织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09:30:41】
近年来,团省委坚持把加强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服务青少年发展的重要举措,发挥组织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制度安排,整合社会力量,全面实施“希望有约”困境青少年关爱工程、“童享阳光”事实孤儿群体公益计划、“希望来吧”等重点项目,不断提升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效。
【09:32:05】
一是畅渠道,实现困境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组织化。依托“青年之声”、“青少年维权在线”、共青团微博微信等网上平台,以及12355服务台、“代表、委员工作站”等线下阵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全面了解困境未成年人普遍性诉求。南京、苏州、扬州“1235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提供7×24h热线服务,常态化接受和处理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求助、咨询、投诉和建议,解决校园暴力、重病儿童心理问题、青春叛逆、少儿自闭等求助案例。线下开展三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倾听日”活动。省、市、县三级共青团组织广泛收集困境未成年人问题诉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问题调研活动。围绕困境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心理健康、环境优化等问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为系统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维权提供理论依据。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主题活动。以服务困境未成年人成长发展为主题,在省、市、县三级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呼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提案、建议等方式共同推动困境未成年人问题的解决。
【09:35:05】
二是建平台,实现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帮扶阵地化。实行“横向+纵向”双向联动。横向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阵地建设。联合检察机关共建管护帮教基地、涉案青少年心理关爱基地,联合审判机关建设青少年德法教育基地。纵向加强省、市、县三级共青团组织团属工作平台建设,将平台打造成为服务困境未成年人的前沿阵地和温馨家园。依托全省青年之家、青春加油站、希望来吧,着力打造关爱流动留守儿童四点半课堂、亲情关护等项目,真正让青少年事务服务阵地成为困境未成年人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活动中心、维权中心。如徐州市注册成立希望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投入资金40余万元,建立了300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搭建关爱帮扶阵地123个,累计帮扶困境未成年人2万余人次。淮安市确定校内、校外关爱阵地100个,动员150余家青年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近千场次。
【09:39:05】
三是组队伍,实现困境未成年人结对关爱常态化。组织党政干部、团干部、“五老”志愿者、社工和爱心群体等正面力量与困境未成年人保持长期结对联系,按照“N+1+1”结对模式(“N”为多方结对力量,第一个“1”为结对负责人,第二个“1”为困境未成年人),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全面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成员构成、经济情况、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增强结对帮扶针对性。镇江市深化“结对+接力”的工作方式,提倡结对帮扶的爱心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设计品牌工作,确保关爱服务有实效、有延续、有深入。苏州市联合“美丽心灵”心理咨询中心、大客堂互助社等专业机构,针对辖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通过前期评估、制定方案、联系社区,进行长期的心理辅导及干预。南京市完成结对近2000人次,参与活动人数6313人,受助困境未成年人近2000人,捐赠物资共计150万元。
【09:42:23】
四是推项目,实现困境未成年人扶贫扶智精准化。帮扶理念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全面开展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摸底排查工作,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学习和行为表现等情况,建立健全困境未成年人档案、帮扶台帐,充实完善县级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库。主动整合资源、分层分类设计,制定下发《关于实施“希望有约”困境青少年关爱工程的意见》。从2017年1月起,全省共青团系统集中开展了“希望有约”困境青少年关爱工程,深入实施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救助和心理抚慰、流动留守儿童关爱、贫困家庭儿童救助、特殊困境青少年帮扶、残障青少年服务等5大工作项目,对26892名困境青少年进行了订制化关爱帮扶。其中,常州“守护明天”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助学计划、徐州“快乐书屋”、扬州“希望村塾”、宿迁和泰州的“暑托班”等一批特色工作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今年,针对“事实孤儿”这类群体,全省启动“童享阳光”公益计划,通过牵手一批社会爱心团队、开展一系列“心阳光”公益小课堂、开办一批爱心暑托班、赠送一套爱心小书桌、发放一份助学金等“五个一”服务项目,实现精准化帮扶,陪伴“事实孤儿”健康成长。
【09:45:25】
五是聚资源,实现困境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社会化。针对困境未成年人在心理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以及志愿者组织、社工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家庭、爱心学校、爱心企事业单位等爱心群体,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合作,让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团省委积极组织动员参加省民政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招标,5家团属组织和17家共青团联系紧密的社会组织中标项目22个,每个项目获得30万元资金支持。地方团组织在运用社会化工作方法和模式上,也做了许多积极探索。扬州市联合市民政局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项目公益创投,发布关爱项目10余个,项目资金100余万元。南通成立江海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放30万“希望之光”助学款,帮助300名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解决燃眉之急。
【09:47:16】
以上是我们近几年在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和成效。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涉及职能部门多,工作持续周期长,尤其需要协同联动、合力推进。这几年,团省委发挥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检察院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司法救助,双方共享信息、紧密配合,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救助的配合衔接上,做了大量理念创新和实践探索,收获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接下来我们还将不断完善、总结推广。对下一步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我们将着重在两个方面发力。
1.以《江苏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为统领,深入推进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团省委牵头起草了《江苏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近期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规划从青少年工作的10个重点领域提出了44条具体措施,并将组织实施12项重点项目。其中,针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提出实施不良或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青春护航工程”,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努力配齐配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将预防的关口前移。此外,对标助力江苏人民生活高质量发展,特别把“困境青少年关爱工程”作为重点项目之一。下面,我们将针对“事实孤儿”“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等力量共同帮扶2万名以上困境青少年。
2.推动实施《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5月初,省检察院、团省委积极落实最高检和团中央决策部署,在总结地方实践探索的基础之上,联合出台实施意见,确定了推进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在内的9项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策保障,在社会化参与、精准化帮扶、专业化推动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预防违法犯罪、自护教育等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最紧迫最关切的实际问题,促进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落到实处。
【09:50:51】
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爱困境未成年人是重中之重。做好这项工作,既是职能部门的份内职责,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希望在坐的媒体朋友,继续关心支持我省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工作,持续关注、大力呼吁,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未成人成长的良好氛围,让我们的每一个孩子在同一片蓝天下,同享温暖阳光,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确保成长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