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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江苏省检察院发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紧急开展专项整治
2020-02-14 20:31:00  来源:交汇点

  四辆轿车横冲直撞,不停地追逐、拦截一辆江淮汽车,并试图将其逼停,这场现实版的“生死时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真实上演。

  “怎么回事?是不是你们谁得罪后面的车了?”江淮车车主孙某看着后视镜里疯狂追赶的几辆车,惊恐地问车上的乘客。“乘客”陈某急切地劝阻孙某停车,但是孙某心知哪怕只有一辆车刹车不及,悲剧就有可能发生,越发不肯停车。

  双方车速越来越快,最终在江淮汽车变道至内侧道路、追逐的大众轿车急加速强行变道时,悲剧发生了——江淮车躲避不及径直撞上了大众车。这次事故造成了孙某和大众车车主周某受伤、两车俱损的结果。

  1月20日,公安机关对大众车主周某和另外两名车主李某、汪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另外一名车主尚在医院治疗)。

  

  “双方究竟有何仇怨,需要在公路上疯狂追逐?”承办检察官阅卷后分别提审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弄清了事件原委。

  原来,周某、吴某都是某汽车客运站管理人员,二人认为客运“黑车”影响了其客运专线的生意,遂组织朋友李某、汪某等人采取“钓鱼”的方式抓“黑车”。2019年11月14日,吴某待事先安排好的“乘客”如约坐上“黑车”后,伙同周某等人驾驶4辆轿车开始尾追,最终造成事故的发生。

  承办检察官认为,四辆追逐车辆中,周某行为特征最为明显,无视道路公共安全,追逐载有乘客的车辆,导致发生碰撞并使司机受伤,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是孙某驾驶的车辆外观与私家车无异,却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虽然每天‘摆渡'很多乘客,却避开了专门针对客车、出租车等旅客运输车辆的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存在很大的疫情防控隐患。”承办检察官认为,这些客运“黑车”乘坐门槛低,大多通过微信、电话直接联系,缺少相关身份信息登记程序,如果冠状病毒感染者或携带者乘坐,将极大增加疫情防控难度。

  1月24日,灌南县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周某先行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于当天就办案中发现的春运安全及疫情防控问题,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一是建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对非法运营车辆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出现类似事件,切实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是建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县客运站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机制,对于发现存在违规运营损害客运站运营权益的,建立合法化维权方式,杜绝私力救济,严防出现安全事故。

  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整改部署会议,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全县非法运营车辆专项检查,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县域内重点区域非法运营的“黑车”进行查扣和处罚。目前已查扣各类“黑车”29辆,并与县客运站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机制,切实堵塞疫情防控漏洞。

  

  省检察院也于第一时间向省交通厅发出提示函,省交通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客运市场整治,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人员一律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上限进行处罚、计分,并纳入个人信用管理。交通厅还向社会发出《拒绝乘坐“黑车”的倡议书》。

  据交通厅统计,开展疫情防控以来,全省交通部门投入了4万干部职工,累计检查车辆644.4万辆,检查旅客1679.7万人,在有效防控疫情通过交通传播的同时,有力有效地打击了非法营运,保障了运输市场有序运行。

   文字:张旭、范伟义、左飞

作者:  编辑:耿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