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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里的一份温暖 江苏各地检护民生传递检察温情
2024-12-03 09:4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综合

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暨“检护民生”座谈会在溧阳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11月28日至29日,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暨“检护民生”座谈会在溧阳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赵铁实,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季培东,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出席会议。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主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相关同志,部分省市的检察机关、民政部门代表及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葛晓燕在讲话中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同民政部门持续推进“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近一年来,各地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效显著。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要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多维度推进养老领域安全。

葛晓燕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从严惩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利用养老机构名义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办案中发现的涉养老机构违规违法线索和监管人员渎职线索,对涉嫌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要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与民政、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形成养老监管系统合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赵铁实在致辞中表示,江苏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老龄工作和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保障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取得了积极成效。江苏检察机关将以承办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贯彻最高检各项工作部署,以“走在前、做示范”的使命担当,牢牢抓住民心所向、民生所急,扎实做好检察为民各项工作。以更大力度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以更实举措融入和参与社会治理,以更优履职持续推进“检护民生”工作。

季培东在致辞中对最高检、江苏省检察院一直以来对常州的发展和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季培东表示,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持续擦亮“常有颐养”民生名片。此次座谈会为常州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注入新理念、提供新动能,常州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更好统筹养老产业发展与安全,回应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李邦华指出,一年来,民政部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将保障老年人人身安全作为养老服务监管重点,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认真查摆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与各级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在信息共享、警示教育、法治宣传等方面深度融合,加强业务指导,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守护老年人晚年平安幸福。

会上,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通报了2024年度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事例。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河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志宏,贵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正权,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小惠,甘肃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常正虎,常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旭健,溧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鹤分别作交流发言。江苏、河北、贵州、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及民政部门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指出,通过本次会议可以感受到各地检察机关、民政部门的答题“又快又好”,并建议检察机关在立足司法办案的基础上,将目光从办案向治理上更加精细地延伸,不断强化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凝聚护老合力。

全国政协委员魏青松表示,感受到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担当,看到了举措和成绩。他建议,要更大力度做好宣传普及,对居家养老领域,尤其是农村养老问题要特别关注研究,注重做好建章立制,促进长治长效。

11月28日,与会人员现场考察了溧阳市特色养老机构,并围绕如何推动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项讨论。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江苏省检察机关“情暖桑榆·检护夕阳红”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观看了常州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主题宣传片。

连云港检察机关做实做优检察为民 守护港城美好生活

“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公司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近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智慧物流园内,海州区检察院组织的“守护劳动者检察先锋行”志愿服务活动吸引了不少“打工人”前来咨询法律问题,检察官现场答疑解惑让他们很受启发。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催生出一个个新业态,新业态从业者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这一背景下,连云港市检察机关主动问需靠前服务,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使法律法规和政策红利惠及每一名新业态劳动者。这也是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助力打造幸福港城的一个缩影。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结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做实做优检察为民要求,以综合履职筑牢民生之本、回应群众期盼,让港城人民真切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民生有温度。”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明表示。

2024年重阳节前夕,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居民小区,开展养老反诈法治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领域护民生民利

“你们看,这片过去被闲置、污染的土地已经完成复垦,近期将对外发包,种植农作物。”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就一起案件进行“回头看”,检察官指着修复后的土地向参与活动的“益心为公”志愿者介绍。

2017年6月至2019年8月,邵某、董某在赣榆区某水泥厂场地内非法堆放600余吨电镀污泥(危险废物),造成土地重金属超标的生态损害。2020年5月,公安机关以邵某、董某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8月,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江苏省灌南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邵某、董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各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2020年12月,赣榆区检察院根据灌河流域及江苏海域涉水环境保护集中管辖相关规定,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底,法院判决邵某、董某赔偿因污染环境造成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180万余元。

2023年12月,赣榆区检察院在生态修复“回头看”专项行动中发现,该案判决生效后,生态修复始终未能开展,被污染的260余亩土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2024年5月,赣榆区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盘活闲置土地。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在两个月时间里拆除废弃房屋等建筑物30余处、水泥地坪4块,将固体废物等垃圾清理完毕,使被污染的260余亩土地重新具备了耕作条件。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实现土地复垦,助推生态修复,维护的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受邀参与办理该案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储玉萍表示。

据了解,为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连云港市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意见》,制定任务清单和工作细则,细化32项举措,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我们在金融、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强法律监督,创新开展‘检护中华药港’、守护海州湾打造海洋检察‘连云港样板’、打造护航‘一带一路’涉外检察品牌等工作,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连云港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团介绍。

紧盯突出问题解民生之忧

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朴素向往,正是连云港检察人“检护民生”的落脚点。

“我们已将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上,建立特殊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在网络销售平台做到证照齐全、信息可追溯。”2024年春节前夕,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几家大型超市和母婴店落实特殊食品安全责任情况进行回访,某大型超市营销部经理王某向检察官介绍。

2024年1月,灌云县检察院在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辖区部分超市在网络上售卖婴儿食品时,存在全部或部分特殊食品未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等食品安全信息的违法情形。“公示产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等食品安全信息,可以确保特殊食品来源合法、产品合规。而未进行公示,既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反映出特殊食品网络交易环节存在监管漏洞。”灌云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张磊介绍。

1月9日,灌云县检察院依法向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该局在全县开展特殊食品网上销售违规情况整治专项行动,查处违规经营户90家,责令整改3家,下架87家。“有检察院法律监督,我们在外卖平台给孩子买东西更放心了。”在该院后续跟进调查中,有消费者这样评价检察机关的工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紧盯突出问题,在“食护民生”“救护民生”“医护民生”“网护民生”四个方面不断发力: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确保“应救助尽救助”;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现移送社会救助线索率和社会救助情况反馈率均为100%;依法从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开展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连云港检察人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助力实现民生无忧。

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小学校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呵护身心健康”专题普法活动。

聚焦特定群体守民生底线

“一老一小”、妇女、残疾人、农民工……聚焦重点人群合法权益保护,守住民生底线,是连云港检察人“检护民生”的发力点。

2024年4月22日,经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以赠送净水机为诱饵骗取全国近千名老人“养老钱”的案件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某等18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周某等人以老年人为目标,谎称国家对60岁以上老年人安装净水机有特殊优惠政策,以赠送“神奇净水机”、洗衣液、鸡蛋等物品吸引老年人前往事先租好的场地听课,再由团伙成员冒充高校或政府部门专家,通过虚假“魔术”实验使老年人相信净水机的强大功效,将进价300元左右的净水机和滤芯以2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高价捆绑销售,诈骗全国近千名老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2022年10月,该案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引导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揪出以杭某为上线的犯罪团伙其他成员,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三级检察院联合进行司法救助,为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家属解决燃眉之急;赣榆区检察院7小时快速办理一起支持受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联合赣榆区法院为申请人建立家暴追踪档案,切实提供司法保护;灌南县检察院与该县总工会、人社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执法司法信息互通和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协同共治……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聚焦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高质效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办理涉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群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07件,帮助220余名农民工讨回欠薪500余万元。

停车费优惠 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为残疾人出行减负

“滴!”近日,随着停车场停车收费系统自动识别的声音响起,顾女士作为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特别改造”后无人值守停车场(文中停车场均系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的第一位残疾人体验者,在停车费被智能减半收取后,顺利驾驶车辆离场。而10个月前,她还在为自己无法享受残疾人停车优惠而苦恼。

今年1月13日

顾女士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上反映称:“残疾人停车优惠政策享受难。”天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李锐意识到,这个问题可能不是个例,遂立即与常州市残联肢残人协会联系调取材料,发现2023年6月以来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接到31条关于停车优惠未落实的投诉。

李锐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发现,常州市发改委办公室于2023年6月印发了《关于调整常州市主城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残疾人合法驾驶的非营运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费应减半收取。

随后,李锐对全区7个街道和乡镇的84个停车场逐一进行走访,发现多家停车场未落实优惠政策,且未公示残疾人停车优惠政策,部分停车场虽公示了该政策,但工作人员对政策内容一知半解或者“人为”设置障碍等问题。

今年8月

天宁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残疾人停车优惠政策,尽快将多处问题整改到位。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对检察建议提及的问题全面排查、现场核实。

然而,实践中,由于相关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残疾人车辆信息未录入停车计费系统,导致停车场不能对残疾人停车进行智能优惠。“可否以共享打破壁垒,将核准关口前移,由常州市残联收集全市残疾人车辆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录入停车场停车收费系统,实现自动减免呢?”李锐的这一想法,得到常州市检察院支持。

今年9月12日

天宁区检察院联合常州市检察院、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残联、天宁区城管局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常州市残联组织收集全市残疾人车辆信息并移送至常州市城管局,由全市两级城管部门对信息审核通过后,录入停车收费系统。

“目前,3429名残疾人的专用车辆信息已同步录入停车场停车收费系统,实现残疾人停车费的自动优惠。无智能识别的停车场,我们已经安排专人在核验‘三证’后实行优惠。”天宁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周铁峰介绍说。

此外,常州市城管局印发《关于落实残疾人停车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优惠政策落实。

扬中市检察院专项监督规范预制菜生产经营

“我们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规范生产经营预制菜肴,并安装外置温度计,确保贮存过程温度湿度达标。”扬中市某餐饮服务经营者现场答复“回头看”的检察官。

2024年7月,扬中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了预制菜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经对辖区两大美食街区以及1家商场餐饮集群实地调查发现,其中12家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同程度存在未规范设置预包装食品标签、未规范贮存速冻食品等预制菜肴、未使用清洁的包装材料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以及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卫生防护设施不完善等隐患问题,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预包装食品、速冻食品、肉和肉制品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4年8月,扬中市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对相关经营者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实施监管,重点聚焦预制菜肴的包装、存储等各环节,同时强化预制菜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引导食品经营者守法、透明经营,推动预制菜产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属地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对案涉不规范经营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相关经营者规范贮存预制菜肴,并根据实际情况安装外显温度计;同时针对1家商户存在的预制菜肴未张贴食品标签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针对1家商户违规贮存过期食品问题现场作出责令整改及警告。

为保障监督质效,相关部门还积极延伸监督范围,对主城区步行街16家商户以及新坝镇辖区的12个村2个社区同步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排查类似问题并同步作出现场行政指导,并向相关经营者详细讲明了食品材料的采购、验收、存贮、销毁等方面的知识,以及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程序。

11月28日起,扬中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等6家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检察官前往商超等地向市民群众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群众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上的作用和意义,引导群众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关注度,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切实以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益心为公 宜居安全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推动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

作者: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