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访谈】王凯:检察网络精英的“攻防秘籍”

【视频访谈】王凯:竞技场上,智勇者胜出(点击查看)

 

 

  王凯,1985年3月,浙江东阳人,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在他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扬州市检察院被评为“2011年度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荣获“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王凯也因工作业绩优秀,近三年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嘉奖一次,2016年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专门人才”,并荣获“扬州市杰出青年检察官”等称号。

 

  脚步走得慢一点,让我们的灵魂跟上来

 

 

  江苏检察网:作为检察技术部门的业务骨干,近几年你在多次竞赛中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能不能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王凯:最近几年,我确实参加了一些业务竞赛,比如2014年下半年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竞赛,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取证业务标兵”称号;后来,又参加了最高检举办的全国电子数据取证竞赛,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称号;还有就是最近一次,我参加了首届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竞赛,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竞赛标兵”称号。

  不过,我始终认为参赛过程是最重要的,通过赛前知识储备、赛场上与同行切磋交流,可以为自己积累丰富的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多些制胜筹码。

  江苏检察网:你屡次获奖的成功秘籍在哪呢?

  王凯:我毕业于中山大学,是工学硕士,曾任华为公司软件研发工程师,这对我从事检察技术工作垫定了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也使我具备了较强的学习能力。2009年,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扬州市检察院工作,之后更加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并在2012年通过了司法考试。

  个人觉得,参加比赛时坚定信心和刻苦努力缺一不可,剩下的就靠那么一点点运气吧,毕竟每次参加比赛的选手都是好中选优。在我印象中,特别深刻的是2014年下半年,高检院组织电子取证比武竞赛,理论题目涉及电子数据取证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电子证据鉴定程序规则》、CNAS实验室机构能力认可等多方面的内容。实际操作题目则以真实案件为背景,提供一个硬盘的完整镜像,参赛选手必须在3小时内完成数据恢复、查找、分析等工作。

  这次竞赛可谓全面、综合,不仅仅考察电子数据恢复和取证能力,还重点考察对案件线索的综合分析能力。当时,全国共有149名参赛选手,均为各地通过层层选拔的精英,高检院只取前30名表彰。巨大的竞争压力迎面而来,一时间,我对自己在比赛中获奖并没有过多的期待,就在微信朋友圈上发了一句自嘲的话“我是来打酱油的”。没想到,分管领导很快就在微信上留言:为了荣誉而战!

  就是这一句话,让我深受触动,那一刻,真正感到所肩负的期望!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我让自己定下心、沉住气,把所有可用的时间全用在训练上,真正做到心无旁骛,凭借着平日一点一滴的积累,最终考出了好成绩,成为江苏省唯一获得表彰的选手。

在扬州市杰出青年检察官颁奖现场,王凯登台领奖

 

  江苏检察网:最近,你刚参加完首届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竞赛,而且还取得不错的成绩,能不能给我们谈谈是如何辛苦备战的?

  王凯:这次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竞赛也是感触颇深。因为竞赛内容范围很广,分为理论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部分覆盖国家职业标准所涉及的知识点,以检察行业日常工作中网络安全规范操作与灵活运用网络有关的专业知识为主。实践操作部分采用综合模式,着重考察参赛选手在Web渗透、密码、取证、隐写、漏洞挖掘与利用、安全编程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

  虽然在平时工作中我也经常接触网络安全方面的工作,但多数是日常管理维护性的,和本次比赛的内容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备赛过程中压力非常大。面对压力,我及时调整心态,努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在集训过程中,白天认真听老师讲课,不懂就问,课后查漏补缺,恶补相关理论知识,并做大量网络攻防模拟题尽快弥补薄弱环节,提升实操技能。

  如今再回想起来还是莫名的兴奋,赛前的二十多天,我几乎每天都要练习到十一点多才睡。正是由于这段时间的高强度学习和练习打下了基础,才使自己的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比赛中基本发挥出了自己的水平,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竞赛现场,王凯正认真答题

 

  江苏检察网:对于攻防技术和检察工作的结合,你又是有着怎样的想法?

  王凯:我认为,检察网络安全技术工作中,技术和法律缺一不可。比如在2012年刑诉法修改后,电子数据成为新的证据种类。为此,我们扬州检察机关立即启动电子取证工作,因为我有着良好的计算机专业基础,又通过司法考试,领导觉得我是合适的人选,便让我从事这项工作。

  一开始,我也以为电子取证很快就能入行,后来才发现电子取证技术很关键,办案实践更不能少。培训课上,老师反复强调:“最终判断电子取证能力的因素只有一个,懂法律又会办案的因素或许要超过技术能力因素。”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同样,我也一直认为,如果技术脱离办案、不能服务检察工作就没有意义。

  就像电子取证,刚开始属于新技术,经过几年的飞速发展,现在已经是检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级检察机关无论从设备上还是人才培养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对案件中遇到的手机、硬盘等电子设备进行取证分析几乎已经常态化,在办案中发挥的作用也较为明显。

  关于网络安全工作也是这样,现在我们很多的信息化系统都是在网上运行,很多案件信息都是在网上流转,如果不做好相应的技术防护措施,很有可能就会造成各种网络安全事故。因此,我觉得检察技术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是不可分割的,两者攻防合一才能使检察人员降低执法过程中的失误率。

  江苏检察网:能谈谈在工作中比较有成就感的时候么?

  王凯:说实话,我从事的大多是平凡而琐碎的工作,但有时回头看看感觉还是会有一些成就感,嘿嘿!

  近几年,我办理了全市两级检察院委托的电子取证案件50多起,提取和恢复各类电子数据数万条。有一次,我在协助某院办理一起受贿案时,提取和恢复了嫌疑人手机中的短信等记录近千条,其中包含多条银行转账信息,通过研判这些信息,我很快发现嫌疑人与特定人之间可能存在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办案部门就此先行锁定了行贿人,然后固定了受贿证据,顺藤摸瓜纵深挖掘涉案人员,最终顺利将此案扩大战果。案件判决时,看到从手机中提取的电子数据能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之一,我便深深感慨“科技化办案”前途无量。每当我做的电子取证工作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起到了作用,那种成就感会油然而生。

  今年5月-9月,按照组织安排,我到省院网信办挂职锻炼。省院网信办负责全省的网信规划和建设,我有幸和网信办的领导、同事们一起加班加点参与方案设计、项目规划,并参与筹备了全省网信工作会议,探索性开展微信企业号的应用等工作。每每回想这段时间忙碌而充实的工作经历,我就感觉特自豪。

王凯获得首届“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竞赛标兵”称号

 

  江苏检察网:对于网络安全,检察机关面临的问题有哪些?要有着怎样的应对? 

  王凯:随着检察工作的发展,现在互联网上的信息系统越来越多,比如网上为民服务中心、案件信息公开等,这些系统很大程度上方便了老百姓和检察机关打交道,但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严峻。

  我认为,检察机关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来自互联网的网络攻击,第二是检察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第三是网络防护设施和技术防范措施。

  据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负责人介绍,最高检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曹建明检察长就网络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正是上层的不断重视,说明网络安全已经是一项不容忽视的检察工作。我认为,在以后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拧紧网络安全这个“安全阀”,同步考虑和规划配套的网络安全设施,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检察干警和技术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制度上、技术上防止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江苏检察网:对你的座右铭很感兴趣,可以讲一讲吗?

  王凯:“脚步走得慢一点,让我们的灵魂跟上来”其实是在不断进行自我警醒。

  我一直认为,水满则溢,月满则亏;自满则败,自矜则愚。脚步走得踏实的人,往往会走得更远。

(特别感谢徐蓉对本文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