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店来了一位戴着口罩和帽子的神秘客人,他一出手就是20万、70万......如此豪横的背后,却是诈骗集团的洗钱工具人。
苏检君:金某是如何想到利用买黄金洗钱的呢?
郁敏:金某经营一家工程机械租赁公司,但经营不善,效益不佳。在认识了一些替诈骗集团“洗钱”的朋友后,他觉得这种方式来钱快又轻松,便也跟着朋友入了行。
苏检君:金某在买黄金时是如何操作的呢?
郁敏:上线给了金某一张存有100多万元的银行卡,让他去金店消费。金某戴上口罩与帽子避人耳目,驾驶一辆无牌照的车来到金店,计划分几家店购买黄金。
(金某在挑选购买黄金的店内监控)
苏检君:金某的交易过程是怎么样的呢?
郁敏:在第一家金店,金某顺利地购买了价值约20万元的黄金。进入第二家金店时,金某想要一次性购买70万的黄金,但是因为交易异常,银行卡被冻结,金店退了5万余元,还剩65万元被拦截在金店账户内,而且金某的异常行为引起了店员的警觉。金某去第三家金店交易时,也因为卡被冻结而失败。
苏检君:金某为什么引起了店员的警觉?
郁敏:金某进入金店目标十分明确,不看款式不看克重,直接要求购买几十万的大额黄金,与普通消费者格格不入,店员提醒他喝水,他却始终不肯拿下口罩,交易时店员想核对他的身份证,却发现身份信息与银行卡不符。而在交易的第二天,金某还打电话威胁店员要求其退还65万元钱款,最终店员选择报警。
(在金某住所查获远程控制软件等)
苏检君:金某不肯认罪,检察官是怎样履职的呢?
郁敏: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在有了店员辨认、人脸比对、手机号使用情况及轨迹等新证据后,我们确认,金某确为黄金购买人,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面对铁一般的证据,金某终于承认犯罪事实。
苏检君:金某受到了怎样的法律惩罚呢?
郁敏:2024年5月,泗洪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金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8月,被告人金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苏检君:针对本案的洗钱手段,有什么需要提醒大家的呢?
郁敏:当下,以黄金等贵重物品为媒介,通过高买低卖手法,实现非法资金“洗白”,是一种常见的“洗钱”方式。希望大家保持警惕,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广大商户在经营销售期间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报警。
(感谢宿迁市检察院、泗洪县检察院对本文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