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涟水县院针对一起公益诉讼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镇政府依法履职,拆除私占集体土地搭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出租给小学生及其家长的简易活动板房50余间,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2019年7月,涟水县院接到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的举报,称唐集中心小学附近有大量简易活动板房供附近上学的学生及家长租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院迅速开展实地调查。经查,该简易活动板房系当地村民周某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私自搭建的,均出租给在唐集中心学校读书的学生及陪读的家长。该简易活动板房有50余个房间,每间房约10平米左右,中间无间隔,租户在房屋内做饭,并使用煤气或微波炉、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室内裸露的电线插线板随意横拉,且这些简易板房的材质具有易燃性,一旦着火,蔓延速度极快,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威胁学生及家长的生命财产安全,而私自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亦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制止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涟水县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深入调查,厘清相关单位职责。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查清负有监管职责的为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以及负有属地管理职责的当地政府;第一时间走访该县国土资源局,得知该局唐集服务中心已于2016年书面报告该县唐集镇政府,但该镇政府未予重视,未及时制止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乱建行为,导致简易活动板房越建越多。二是重视送达,增强检察建议刚性。该院分管领导向唐集镇政府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与唐集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指出简易活动板房的重大安全隐患、占地行为的违法性,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三是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效果。该院及时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目前,上述简易板房均已拆除,土地已恢复原状;走访租住的学生及家长,阐明居住简易房面临的人身安全隐患,引导帮助学生家长理性平和地搬离简易房,现有关学生及家长已被妥善安置、搬至附近的合法出租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