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郁金才(副处级)涉嫌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郁金才(副处级)涉嫌受贿案一审宣判

 

    日前,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州矿务集团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郁金才(副处级)涉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丰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郁金才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经依法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郁金才利用担任秦源公司副总经理、秦源煤业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公司挂靠、工程款结算和拨付、工程项目招投标、提高项目价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64万元。

    在审查起诉阶环节,被告人郁金才认罪态度较好且全额退赃,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规定,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郁金才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作者:  编辑:姜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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