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谈军(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徐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市信访局原党组副书记谈军(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谈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谈军利用担任睢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等职务便利,在纠纷处理、工程款支付、装修工程承揽、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