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矿务集团贵州能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史守芳(副处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史守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史守芳利用担任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州矿务集团贵州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设备维修采购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史守芳利用担任徐州矿务集团贵州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工程劳务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方式非法占有国有资产,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