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晓飞 (正处级) 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江苏检察网
      日前,阜宁县原政协主席吴晓飞(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晓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吴晓飞利用担任阜宁县东沟镇党委书记、阜宁县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县政协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编辑:姜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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