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依法监督纠正2起顶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参加病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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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徐州市检察院在对28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检查鉴别情况开展检察监督中,及时发现并纠正2名社会人员顶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参加病情诊断行为,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29日,徐州市司法局牵头六辖区社区矫正机构组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检查鉴别活动,徐州市院派检察干警进行监督。检察干警在现场监督中询问吴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自2018129日至2030128日止)和陈后举(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3个月,刑期自201872日至2021101日止)2人所犯罪名及所判刑期时,发现该2人均对身份信息、刑罚情况、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表述不清,陪同检查的家属亦对该犯的相关情况说不清楚。经当场核实,确认该2人非罪犯本人,而系冒名顶替参加体检的人员。

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当即向市司法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对被顶替的罪犯重新组织病情诊断,适时通报诊断检查情况,待诊断完毕后给予相应处理。二是充分发挥复核小组鉴别小组作用,规范复核和鉴别工作程序,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并报送检察机关。三是完善组织罪犯诊断检查鉴别的流程和方法,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针对检察机关建议,市司法局立即对2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重新进行病情诊断。

目前,罪犯吴某被泉山区司法局给予警告处分,于72日被收监执行刑罚;罪犯陈后举身体状况仍符合继续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铜山区司法局对其行为进行了警示谈话教育。

作者:  编辑:吴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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