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持续跟踪监督一年 贩毒女终被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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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2日下午,以哺乳逃避收监的贩毒女朱某(女,1981年12月生)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终被收监执行。

   2018年7月,雨花台区检察院在检察中发现,雨花台区司法局在收到法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朱某收监执行决定书后,没有依法及时将罪犯朱某送交监狱,违反了法律规定。经深入核查,罪犯朱某在2016年2月和2017年5月两次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7年8月24日,因朱某正在哺乳期,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2018年7月11日,因罪犯朱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法院决定对罪犯朱某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余刑九个月二十九天,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至司法局。而司法局表示,虽然应该对朱某及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但朱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没有丈夫,司法局考虑到社会影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因素,决定终止收监,收监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雨花台区院经分析研判,认为朱某再犯罪可能性较高,社会危险性强,通过生育、抚养子女逃避处罚,影响恶劣,在无法收监的情况下,与脱管无异,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为推动收监工作开展,雨花台区院及时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司法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及时将罪犯朱某送交监狱执行。同时,向区委政法委做专题汇报,推动解决司法局的顾虑。在区委政法委协调下,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卫计委等部门专题研究,制定了收监执行、子女安置、突发事件等工作预案。2019年7月2日,检察人员现场监督,罪犯朱某被顺利抓捕并送南京市女子看守所羁押。

作者:  编辑:吴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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