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正面引导犯罪嫌疑人由零口供到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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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句容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通过办理一起由零口供到自愿认罪认罚的在押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不仅依法维护了在押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还帮助被害企业挽回了30万元的财产损失,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被害企业代表主动向该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20184月,犯罪嫌疑人叶某通过伪造工程合同、虚构工程已获政府审批许可等事实,骗取某园林公司与其签订标的达8000万元的施工合同并实际骗得该公司保证金30万元。20181212日,犯罪嫌疑人叶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归案后,叶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并拒绝退出涉案赃款三十万元。

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叶某以“身患疾病需要入院治疗”为由向该院驻所检察室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收到其申请后,驻所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叶某进行谈话、调阅其就诊病历和入所体检材料、羁押期间表现、征求案件承办人意见等,查明犯罪嫌疑人叶某确实患有高血压、双肾肿瘤,并于入所前行右肺切除术,但入所后一直按时就诊服药,病情较为稳定,无生命危险性,且叶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拒绝退出涉案赃款,与被害企业之间的矛盾未化解。该院经分析评估认为:叶某的病情暂不影响继续羁押,其现实表现不符合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中“具有悔罪表现”的必备条件,决定不予立案。

此后,针对叶某确实患有较严重疾病这一情况,驻所检察官时刻关注其病情和案件走向,并实地走访被害企业,在得知该企业因受骗导致资金压力过大,经营面临困难后,驻所检察人员高度重视,多次深入监区与叶某谈话谈心。一方面主动关心了解其病情、用药、饮食等情况,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正面引导、案例比较等方式,宣传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新的刑事政策;另一方面与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和其家人保持充分沟通。经多次耐心劝导,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叶某态度发生了重大转变,主动约见驻所检察官,表示其愿意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受害企业损失。后经叶某家人多方筹款,终将涉案赃款30万元全部退还给受害企业,并取得了受害企业的谅解。

鉴于上述情况,句容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根据犯罪嫌疑人叶某辩护律师的申请,及时对犯罪嫌疑人叶某的羁押必要性再次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依法向办案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已向办案单位如实交代了其全部犯罪事实,并在其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下了自愿认罪认罚具结书,办案单位根据该院执检部门的建议,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作者:  编辑:曲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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