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工作的通知》要求,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和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对2019年度全市检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检查鉴别活动进行部署,要求市区级单位集中开展、县(市)级由各单位自行开展。4月29日,徐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集中对铜山、开发等六区共28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徐州市中心医院进行病情检查诊断活动,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对罪犯病情检查诊断进行全程检察监督,在核查中及时发现并纠正两名人员冒名顶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病情检查诊断。
检察干警在检察监督过程中,认真核对体检人员身份,查看体检项目列表,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同每一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深入了解,询问核查他们的个人信息、所涉罪名、身体状况、矫正进度等内容,并结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向在场的全体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通过核查发现两名人员冒名顶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病情检查,分别是泉山区罪犯吴某礼、铜山区罪犯陈某举;检察干警在询问二人所犯罪名及刑期时,均对自己姓名、年龄、所犯罪名、刑期、及身体状况表达不清,同时询问了“罪犯”吴某礼的家属,其对吴某礼所犯罪名及刑期不清楚。随后经司法局工作民警核实该两名“罪犯”系冒名顶替人员。发现问题后,检察干警高度重视,及时与司法局沟通交换意见,对上述两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立即予以纠正,并要求重新进行病情检查诊断。
暂外执行罪犯病情检查诊断结束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针对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提出检察意见:一是对两名冒名顶替检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相关情况,及时调查通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二是根据本次检查诊断情况,对诊断有疑人员重新进行复查诊断;三是要求各县(市)区要发挥好“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复核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两个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进行病情复核鉴别,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要及时向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四是对上述处理结果及时报检察机关;五是对下一步开展病情检查诊断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活动的流程和方法提出具体建议,确保今后的专项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