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普通检察干警,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能?”2016年5月4日,在江苏省检察院举办的党员“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演讲活动中,公诉二处的潘子蓝说,“既要坚持铁面无私的信仰,又要传递法治温度,检察官的自身建设永远在路上。”
检察队伍硬,检察事业兴。2016年,我省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检察人员“四个意识”,始终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以改革为中心,培育专业化检察队伍
2016年11月29日,江苏检察官学院,146名新晋员额检察官代表庄严宣誓。当一个个名字被依次响亮地报出,久久回荡在大厅,员额检察官强烈的责任感和职业尊荣感油然而生。
这一年,省检察院统筹谋划组织,扎实推进落实,在全省三级127个检察院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建立新型办案组织、出台检察官权力清单、启动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这些司改热词贯穿江苏检察的整个2016,也影响和改变着每一个江苏检察人。
在一年试点探索的基础上,2016年8月,江苏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9月底,完成4209名员额检察官的考核遴选和人员分类,精干力量回归办案一线,改革迈出坚实一步;11月1日,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正式启动。目前,全省有700余个以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主体为特点的新型办案组织正在运转……
“实行员额制,可以说是对检察官资格的重新‘洗牌’,是对检察队伍结构的深刻调整。”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其江说。
“最大面受益,最小面震荡。”这是刘华检察长提出的改革要求。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省检察院分阶段召开六场试点检察院座谈会,专题召开三次党组会,直面问题意见,积极调整完善,同时采取解读政策、分类疏导、当面交流等方式凝聚全员共识。
青年干警是检察队伍中一支重要生力军,此次改革对青年干警的触动很大,一些人对自己的职业前景和发展方向产生了困惑。
2016年6月和7月,刘华两次召开专门座谈会,与青年干警和部分业务骨干面对面,回应关切,释疑解惑。
省检察院控申处青年干警郑明辉会后感慨:“刘检的话实在、温暖,让我们年轻人心里有了底,眼前有希望。”
很多基层院也开展领导干部与全体干警“一对一”谈心活动,试点院苏州市检察院多次开展问卷调查进行摸底,班子成员逐人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正面引导。南通如皋市检察院12名老检察员在遴选中主动让贤,将机会留给了年轻人。
为解决人员分类管理后岗位交流问题,省检察院明确,遴选前组织开展干警双向交流工作,综合部门的检察员、助检员可以参加入额遴选,也可以申请成为检察辅助人员(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业务部门干警可以申请调入综合部门成为司法行政人员。
针对检察官权力清单问题,试点过程中反映出授权范围偏窄,没有凸显办案检察官主体地位。
对此省检察院集中力量研究完善,并在原有职权清单上,出台2016版检察官权力清单。新版的清单职权范围更广,权责界限更明晰,兼顾了省检察院与基层院的职能差异,两套清单大大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以业务为重点,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一个蓝色小人头像移动至另两个蓝色头像处,喻指嫌疑人冒用另两人之名,其后购买房屋并侵吞房屋款,该动画形象生动,条理清晰。在苏州市检察院朱林林起诉的一起贪污贿赂案件庭审过程中,他充分运用PPT及视频技术对涉案的物证照片、书证、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进行了形象、全面地展示,有选择、有重点地对屏幕显示的证据进行标示、宣读和说明,对案发过程进行动画演示和模拟。多媒体示证增强了证据的直观性,提升了庭审举证的抗辩能力,也增强了出庭效果。
提升履职能力,“换一种思维”可以立竿见影,“夯实基础”更是常规必然。
“作为一个老侦查员,他的反侦察意识很强,给办案带来很大难度……”12月8日,仪征市检察院反贪局干警陈明龙走上巡讲台,向全省三级院侦防干警讲述了办理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原局长左智慧受贿案的心得。这是全省第三次开展全省十大反贪污贿赂精品案件巡讲活动,每年的巡讲,对自侦干警来说都是一次直观的教育。
言传身教历来是教育的基础方式,省检察院聘请28位国内专家担任兼职教授、104名全省检察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案件分享、授课等“线下”教育模式,也逐渐被“线上”教育所丰富。省检察院组织开发集流程管理和网络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融入网络教学、考试考核和管理、统计等功能。同时也开发了手机APP。内设电子图书馆、知网数据库、专家在线、在线研讨等模块,方便干警在线学习、对接办案工作。
能力决定成绩。2016年,全省20余名检察人员在高检院举办的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11名检察官获得全国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获奖人数居全国之首。
2016年12月22日,苏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王勇被省委宣传部评为江苏“最美人物”。
以制度为框架,将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执行力不够、需问责干警2人、提醒谈话1人、函询2人、集体谈话13人,问题均整改完毕。”2016年12月23月,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召开全年工作执行力专项督察会,纪检组长岳娥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报执行力整改结果。
2016年6月,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制定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规则(试行)》,把有关工作要求具体化,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规则》逐一明确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方式、情形、程序和相应的保障机制。按照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指导思想,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逐层逐级设置防线,逐步提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尤其突出强调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希望通过做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常态性工作,实现防微杜渐、动辄则咎,有效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约谈”是省检察院2016 年新出台的一项制度:对发生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当面点问题、提要求,促整改。
出台约谈制度的第一年,已针对4个地区6家单位办理的12件贪污贿赂案件,约谈了包括市县两级院一把手、分管检察长在内共27人。30余名市县院领导、干警被责令作出检讨、诫勉谈话,推动出台了6项司法办案规范措施,解决了一批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隐性问题。
2016年9月,省检察院出台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重大事项实施监督的办法(试行)》,对人、财、物以及司法办案活动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作出系统规定;而新修订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规定了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行为、纪律,提出了公务接待中“七个严禁”的新要求。
2017年是贯彻“十七检”会议精神,开启“全面提升、全国领先”新征程的第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加强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检察职责使命,在新起点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