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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江苏基层检察机关注重办案效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7-03-16 08:5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扬州:案件信息推送服务全覆盖 

  “雷律师,您所代理的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已于2017年3月10日向扬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您也可以根据微信平台实时关注案件动态。扬州市检察院推送。”2017年3月10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雷律师收到一条来自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案件推送服务信息。

  这也是上个月雷律师代理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办理律师阅卷后,收到的一条由扬州市检察院主动推送的信息服务。

  扬州市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处处长丁朝阳说:“检察机关的案件推送服务,就是要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通过‘指尖上的检察院’就能够了解案件信息。”

  早在2016年3月,扬州市检察院就已探索建立案件信息推送服务,采取“一张申请表、一个数据库、一条短信”的“三个一”措施,向代理律师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提升律师获取案件办理信息的便捷性。检察机关主动前往扬州市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听取律师代表对于主动推送案件信息工作的意见;江都区检察院与江都区司法局联合会签《案件程序性信息发送、接收办法(试行)》。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搭建专门平台,形成以软件推送、微信群推送、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等多种推送方式并行的推送渠道,提升案件信息主动推送的服务水平。

  市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律师及案件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将关注度高的自侦、批捕、公诉等案件的十余类程序性信息确定为主动推送内容,把推送内容扩大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等4类对象,确保案件信息的推送全覆盖。市检察院还指定广陵区检察院先行试点,自主研发出以统一的系统数据为基础,通过人工导入、建立集数据采集、识别、抓取、推送等功能为一体的案件信息主动推送平台。该平台软件已经投入使用,突出简捷、及时、全面、高效的特点,达到了一次绑定、全程推送的效果。

  目前,扬州市检察机关已经全面实现案件信息主动推送的全覆盖。近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向律师、当事人等推送信息400余条,代理律师通过微信平台绑定查询案件信息50余件,检察机关以实实在在的案件信息推送服务赢得代理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的认可及好评。(通讯员 徐 蓉 梁 技)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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