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南京检方跨省协作 少年异地获帮教
2017-03-16 09:5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3月12日上午,正在家过周末的江苏省南京鼓楼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秦旖,收到了来自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未检科发来的一组照片,照片内容反映的睢阳区检察院未检科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小王帮教的情况。照片上,小王父子俩正和两名帮教检察官进行着交谈。小王倚靠父亲坐着,父亲一手搭着小王,朝阳映照在父子俩的脸上,仿佛也照进父子俩的心房。

  今年3月,年龄还不满18岁的商丘来宁流浪人员小王,先后在深夜光顾了南京鼓楼、玄武等区的多家饭店,偷走了价值4000多元的财物,由于长期流浪经常吃不饱饭,在偷窃时他连厨房剩饭都不放过。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他顶着衣衫不整,头发像乱糟糟的鸡窝,口袋里只剩下几十元偷来的硬币。

  案件移送鼓楼区检察院办理后,经过社会调查知道,小王是一名单亲家庭的留守儿童,一直在祖父母身边长大。由于祖父母年纪已长,无法对其给予良好的行为教育,等到在外奔波的父亲意识到儿子需要管教时,才发现棍棒也无法收回儿子的心。在多次的棍棒教育失败后,带着对父亲的怨恨,叛逆的小王开始了流浪生活。

  第一次讯问前,负责办理此案的秦旖通知小王的父亲来宁。“刚开始小王根本不愿和父亲坐一起,在社工和关工委老同志的心理疏导下,小王态度开始转变,父子关系有所缓和,也愿意陪父亲坐着。小王的父亲对之前的打人行为进行了反思,也向办案检察官保证再也不打小王。”秦旖说。

  考虑到小王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较好,家庭监管条件好转,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虽然南京离商丘要五百公里,但根据《南京市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异地协作实施办法》,完全可以尝试实行异地帮教。”秦旖说,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鼓楼区检察院与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取得了联系,两地未检部门联合成立了由未检同志、社工和关工委老同志组成异地协作帮教领导小组,签订了异地协作帮教协议书,制定了详尽的帮教方案。

  3月12日,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乔凤梅和另一名检察人员对小王进行首次异地帮教活动,并及时向南京反馈帮教照片、谈话材料和小王的思想状况。

  目前,小王现在已在当地一家厂里上班,父子俩朝夕相处,关系比较融洽。检察官希望这缺失了十几年的亲情能够在今后的岁月里得到弥补。接下来,两家检察院的帮教故事将延续。(通讯员 雒呈瑞 严 安)

作者:  编辑:拾冠之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