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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引导干警辩论 金湖检察法学沙“龙”舞起来
2017-04-18 09:03: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晚上8时许,已经是下班时间,然而,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活动室灯火通明,热闹非凡,该院20几名干警围坐在四张小圆桌旁,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一场“法学沙龙”在这里舞起来。这是该院开展的第二期“法学沙龙”活动。

  随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武一声宣布,一场围绕该院办理的诈骗犯罪此罪与彼罪、犯罪数额的案件讨论正在这里激烈展开。

  该院案管科科长邹正茂长简单介绍完案情后,青年干警们就开始纷纷表明观点。大家没有拘泥于案件办理时法、检两家的审查意见,而是依据法理、法条畅所欲言,不同观点争锋相对。

  “我认为该案构成合同诈骗罪,因为它发生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干警小徐首先抛出观点。

  “我并不这么认为,合同订立之初嫌疑人并没有诈骗故意,在发现履行不能之后才起犯意,这种‘半真半假’的情形应该不属于合同诈骗,而是一般的诈骗犯罪。”干警小王随即予以反驳。

  “我认为5000元的预付款应当从犯罪数额中扣除,因为此时犯罪嫌疑人还没有犯罪故意。”干警小杨又抛出一个论点。

  “我认为不应当扣除,因为5000元的预付款在他后续的犯罪行为中被吸收。”干警老邹表示不予认同。

  检察长姚文武不时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疑问,引导干警辩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摆事实、列证据、谈法条、谈立法原意,观点争锋相对,现场好不热闹。

  两个半小时后,真理越辩越明。本次沙龙案例讨论活动形成了倾向性意见,为该院案件的下一步办理提供了理论支持,活动的讨论笔录,也被整理撰写成案例研讨,转化为调研成果。

  活动结束后,姚文武说:“青年干警法学沙龙活动”是该院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着力解决干警岗位“能力危机”和“本领恐慌”问题,不断提升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和现场辩论技能。(茆文秀 顾善俊)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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