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院办理的赵某某贪污、受贿案已经侦查终结,并于4月24日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您可以来我院领取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进行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4月25日早上,正出差在外的江苏力豪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某某案件的代理律师徐裕建收到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推送的通知。他没想到,检察机关不仅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办案,还第一时间把案件诉讼程序变化情况通知了他。
据了解,自2014年10月最高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以来,省检察机关扎实有序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构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案件信息公开渠道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通过检察公众号、手机短信、电话、微信群、QQ群以及检察机关自己研发的案件信息推送平台等方式,主动向律师告知案件信息。如沭阳县检察院自主研发了案件信息自动推送服务平台、泰州市海陵区院建立了“企信通”短信推送系统等。
今年1月,经过近两年的试点,全省开通了律师诉讼流程信息推送服务。现在,在全省各级检察院,律师只需关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并上传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信息,经相应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干警核实后,律师即会获得登录账号。随后,检察院案管中心会根据该案件的受理、延期、退查、起诉、移送管辖等情形,将律师申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姓名、案由、所处阶段等诉讼流程信息以微信的形式推送至律师手机。在采用微信推送的同时,全省各级检察院仍可保留前期试点阶段比较成熟的信息推送方式。
据介绍,2015年12月26日至2017年3月25日间,江苏省检察机关就办理的各类案件主动向14397名相关辩护律师告知案件诉讼信息24159条。案件类型涵盖了自侦、侦监、公诉、控申、民行等,其中公诉案件向律师推送信息数最多,达到18264条;61.83%的自侦案件实现了主动向律师推送信息。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12个检察院实现了案件诉讼信息主动推送,占比达到95.73%。(通讯员 卢志坚 疏银露 记者 宋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