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日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根据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结果,内蒙古等8省(区)按照要求组织制定了督察整改方案,目前均已公开督察整改方案。
为规范公开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8省(区),要求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台,“一报”即省级党报,“一网”即省级人民政府网站)作为载体,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方案公开工作。其中,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督察整改方案全文,并在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网站同步公开。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于2016年7月至8月实施督察进驻,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督察工作,并于2016年11月全部完成督察反馈。根据要求,督察整改方案应通过中央和当地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