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造就了一个“没有秘密”的年代数以百计的各类遥感卫星每天都在拍摄地球的画面——
容易被忽略的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姚雯/漫画
制图/万小芹
通过手机定位对方当前位置,上演在GPS协助之下的追逐,或是军方凭借探员用GPS传输的地理坐标精确打击不法人员,这些曾经吸引观众眼球的电影中的智能科技,如今已经走入现实生活。随着地理信息与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云计算等的深度融合,手机定位、互联网导航等地理信息服务功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同时也给国家安全带来隐患。
世界各国的国家地理信息安全都面临挑战。我国也已将保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的信息安全,提到战略高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将于7月1日实施。如何依法守护国家安全,倍受关注。
小心随手拍泄密
不在互联网地图上标注地理坐标
2010年4月,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在某论坛上,有机场、舰艇等相关军事信息。该论坛不仅汇聚了各地网友发布的信息,而且直接链接到国外一家地图网站的搜索引擎上,用户可以通过客户端软件免费浏览全球各地的高清晰卫星图片,并在上面标注出军事地点的地理坐标和相关信息。
该论坛出现的问题并非个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宋超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国目前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有几万个,有人在发布我国某雷达基地的帖子中,详细介绍了我国雷达的性能,并标注了我国两处雷达阵地的具体位置和布局,还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卫星发射地标文件。
在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等在审议测绘法修订案草案时建议,在法律中增加互联网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地图审查的内容。法律吸收了这条建议。
随着GPS等技术在手机和照相机中的广泛应用,拍照时会在照片中自动标注地理坐标。针对这种情况,宋超智特别提醒,在注明“军事设施”“重点工程”“不允许拍照”等字样的地方,一定要提高保密意识,避免随手拍泄密。
针对这些问题,新修订的测绘法要求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使用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建立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校。同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等,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督管理。擅自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可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