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故意杀人案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广州市检察机关自去年9月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在重大刑事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起诉的首宗开庭审判的案件。该案由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出庭支持公诉,广州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勇担任审判长,这在广州尚属首次。
2016年3月22日凌晨1时许,李晨与妻子杨某发生争执,他用手掐住杨某的脖子,致其当场窒息死亡。案发后,李晨主动报警并在案发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场后将其抓获。
在审查起诉阶段,欧名宇认真阅卷,审查证据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完善证据链,并认真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
庭审中,欧名宇当庭展示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谅解书”等相关文字材料证据,播放了李晨指认作案现场的视频。李晨对指控表示无异议。最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对被告人李晨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接受判决结果,不上诉。
自去年12月试点全面铺开至今年4月底,广州市检察机关已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案件2737件,占全部刑事起诉案件的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