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诈骗案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沈淬出庭支持公诉。
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被告人邓某使用化名,并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以涉世不深的未婚女青年为对象,以恋爱为名,多次骗取李某某、宁某某等人现金计人民币35500元。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沈淬作为案件承办人通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及被害人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今年4月5日对邓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沈淬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讯问,就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邓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劝导其要吸取教训、积极改造,努力回报家庭和社会。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对不起被害人,也对不起我的父母,就像刚才公诉人所说的,我今后一定会靠劳动致富,回报社会。”被告人邓某当庭表示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