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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中了农业开发项目,还要缴“管理费”?
2017-06-03 08:01:00  来源:清风苑

  7个人的单位,因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抓了5个,还有一位前任“一把手。”“塌方式”腐败的背后折射的是长期的监管不到位。

  上百万专项补贴变身“管理费”“服务费”,流进了农业资源开发局的“小金库”。一家7个人的小单位,前任“一把手”恣意妄为,接任局长“前腐后继”,执行科长中饱私囊。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立案查办贪腐案件3件6人。

  一张收条牵出案中案

  2016年2月,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在查办某乡镇水利站站长李群受贿案时,意外发现一张署名张行的收条。收条显示,2007年2月,县农业资源开发局时任局长张行从该水利站领走一笔10万元管理费。这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检察机关继续侦查李群的同时,开始抽调力量初查张行。让办案人员惊讶的是,类似的“白条”“收据”不仅出现在李群的“账外账”中,还出现在其他乡镇水利站的账目中,高达60多张;其中不仅有署名张行的,还涉及农业资源开发局办公室主任李虎、项目审批股股长程一等人。

  2016年5月,经淮安市检察院批准,洪泽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受贿罪对农业资源开发局、张行、李虎、程一以事立案。正当办案人员深入各乡镇水利站收集证据时,张行却主动来到了检察院。

  张行,2005年任农业资源开发局原局长,2010年,调任区财政局主任科员,即将退休。

  张行交代,自己确实以“项目管理费”等名义向参与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企业进行过几次“化缘”,但目的是为了解决单位经费紧张问题。

  农业资源开发局每年只有不到10万元的办公经费。“这么点钱,要维持单位一年的运转,其中还包括两名聘用驾驶员工资和众多项目跟踪服务,根本是杯水车薪。”张行抱怨道。

  农业资源开发局是县政府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管理职能部门。每年,光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就有上千万。而农业资源开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监管、发放这些资金。

  守着这么个“金矿”,自己单位的财政却捉襟见肘,于是,张行决定在这个专项资金上做做文章。

  马上, 张行以“保证完成上级交办的项目服务和管理”为名义召开了一次全局人员会议,决定凡是在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标的企业,按照发放专项资金2%-5%的标准,向开发局缴纳一笔“管理费”。

  张行辩称,当时由于单位经费实在过于紧张,而开发局又牵头分管农业土地综合开发治理,项目涉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道路、林网建设绿化等众多内容,经常要到实地查看、验收,迫于无奈才决定适当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于是,便有了那几十张领取“工程款”“管理费”的收条。

  聪明反被聪明误

  为了自证清白,张行有备而来,专门给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份当时集体讨论研究的会议记录。他强调,当时所有的收费都是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收取的项目也是企业自愿的,并且一直没有超过5%的标准,尽管违规但是没有违法。

  事情当真如张行交代的那么简单?那份所谓集体研究会议记录,恰恰让办案人员瞧出了问题。

  记录显示,当时张行确实召集了单位相关人员研究了解决经费困难问题。会议记录上,有一个特别的议题:“土地治理项目在水利工程队处理,在适当不留痕迹的情况下处理一部分账,保护开发局利益,保护每个人”。

  “土地治理项目在水利工程队处理……”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暗藏玄机,同时也让侦查人员将焦点锁定大宇水利公司。

  原来,根据项目申报规定,项目实施需要企业具备一定资格,而在当地,水利方面唯一具备相关资质的只有大宇水利公司一家。其前身是水利局下属单位,转制后独立经营,与众多乡镇水利站有着密切的往来。

  发现“新大陆”后,张行等人打着解决经费的幌子,主动联系大宇水利公司。双方一拍即合,经过“友好协商”,农业资源开发局将相关项目全部交给大宇公司运作,并负责保证其中标,拿到项目后的大宇公司则层层发包给下面的水利站施工队。作为回报,中标的大宇公司和负责具体施工的乡镇水利站缴纳中标“承诺费”“项目管理费”“服务费”,每个项目少则2、3万,多则10余万。国家补贴的专项资金,就这样被农业资源开发局、大宇水利公司和下面的水利站施工队层层瓜分了。

  为了便于管理,张行定期安排项目审批股股长程一、政秘股股长李虎等人去企业领取“经费”。

  2010年8月,张行退居二线。继任局长陈明非但没有立即纠正错误,还将“小金库”用于解决单位接待费用。

  10年时间内,在张行、陈明两任局长的“经营”下,负责收费的程一、李虎等人先后通过打白条、开收据连续收取了近300万的项目“管理费”,几乎用来吃喝招待,甚至在十八大之后也没收手。负责具体项目审批、招投标的审批股股长程一直接被大宇公司负责人和负责实施企业老板拉下水,配合对方编造虚假项目骗取资金,并收受对方贿赂10余万元。

  2016年5月,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立案查办了区农业开发局系统贪污贿赂案件3件6人。其中,仅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先后落马5人。前任局长张行、现任局长陈明,办公室主任李虎、审批股股长程一等,并分别因单位受贿300万元、个人受贿10.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个月不等刑罚。

  “塌方式”腐败的背后

  7个人的单位,因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抓了5个,“塌方式”腐败的背后折射的是长期的监管不到位和该领域的一系列漏洞与问题。

  一方面,尽管是一个小单位,却长期没有配备纪检组长,该有的监督没有,该红脸出汗、拉耳扯袖的不提醒、不反对,“一把手”权力失控,恣意妄为成为一种习惯,“小金库”也变成了理所当然。上面的根烂了,下面的人要么唯唯诺诺简单执行、要么变本加厉、层层加码,中饱私囊。如案件中的办公室主任李虎成了“一把手”直接委派的“收账员”,如钦差大臣一般定期下来接受企业宴请、吃喝,堂而皇之地打“白条”、开“收据”;还有像程一那样与企业勾结,将权力变成自己敛财的工具。

  另一方面,本该是层层上报、审批的项目,却一直被一个或者几个单位长期垄断,假项目层出不穷,甚至出现明明是水利部门改造的危桥,简单刷刷油漆、做做粉饰,资料做的全一点,就摇身一变成了所谓“农业开发项目”,查验和审核成为了形式,本该严格监管的项目资金成了被小集团瓜分的“肥肉”。  (文﹥ 樊离 洪剑 长敏)(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责编 田野)

作者:  编辑: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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