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中存在科室过多、官多兵少、职能交叉、分工过细等情况,“一人成科、二人成室”的情况非常常见。2016年9月,江苏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基层检察院大部制改革试点。
南京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改革试点院,2016年始,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同时,就开始探索大部制改革。2017年初,正式将16个内设科室整合为6部1局1组,将公诉更名为公诉部,侦监、民行、刑执整合为诉讼监督部,将反贪、反渎、预防整合为反贪污贿赂局,将控申更名为控告申诉检察部,将案管、研究室整合为业务管理部,将办公室、技术科、法警队整合为检务保障部,将政治处更名为政治部,将纪检组、监察室整合为纪检组。
“将侦监、民行、刑执三个部门整合为一个部门,一方面更能体现监督的性质,同一个案子,经过我们部审查逮捕,然后再到公诉部审查起诉,增强了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对案件质量做到真正负责。另一方面,因为侦监与刑执、民行常常有业务上的交叉,整合在一起,更有利于信息流转、线索移送。如侦监办理的一些行政执法案件,民行会第一时间获得线索。一些原来跨部门的工作也省略了流程,工作起来更为顺畅。” 玄武区院副检察长、诉讼监督部主任王卫东介绍。
“部门整合,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我们检务保障部整合以后,可以说跟专业无关的事,全部交给我们就行,移机布线、调研接待、会务保障等等,我们全包,完全不用顾虑有推诿现象。”王成艳是检务保障部副主任,她的工作不再局限于办公室原有工作,还包括了技术部门、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
今年以来,在试点院的基础上,南京市11家基层院全部实现了内设机构改革。南京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司改办负责人刘军介绍,在6部1局1组的模式下,兼顾南京各基层院的特点,不简单搞“一刀切”。比如,秦淮、鼓楼两个区院是区划调整后合并的大院,政法编在150人以上,各增设一个业务部门,即成立诉讼监督一部和二部,一部承担侦监职能,二部承担民行和刑执职能。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后,内部资源进一步整合,职权配置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职能得到强化。
刘军介绍,大部制改革后,更多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司法办案第一线,提高了办案效率。截至5月底,全市基层院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224件,其中入额检察长直接办案49件。各基层院现有独任制检察官131名,检察官办案组63个。除自侦案件等少部分特殊案件外,基本实现系统随机轮案。指定分案从严控制在10%以内,切实防止分案的人为干扰。
全面落实扁平化管理,由分管领导担任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机构内部全部取消原有科室建制,检察官直接对院领导负责,提高办案效率,入额的中层干部从行政性事务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精力用于办案。截至5月底,基层院入额中层干部办理各类案件2975件,与改革前相比大幅增加。江宁区院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办案模式,如公诉部设置了普通案件、速裁案件、重大复杂案件和未检办案共4个专业化办案组,实现繁简分流、专业办案,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徐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