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召开,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其江主持会议,省院巡视员方晓林,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南京、泰州、南通3家市院及试点基层院检察长汇报了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情况,重点交流改革试点的成效和问题。
会议充分肯定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认为试点院检察长思想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初见成效,着力解决了两大问题:
一是所有试点院均已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合并相关机构,解决了以一人科、两人科为代表的“官多民少”问题;
二是副科长、副处长等担任行政管理职责的干部在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已回归办案第一线。但是,改革过程中也存在机构融合慢、上下对应有难度等问题。
会议要求,下一步,根据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全面提速内设机构改革工作,6月底,省院将在改革试点基础上,起草全省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总结提炼出改革的江苏版意见,在7月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前,全面完成我省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政治站位。内设机构改革的出发点和目的就是要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属性,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因此要切实改变以往内设机构不合理、不科学造成的机构臃肿、分工过细、“官多兵少”的状况,不能只是拘泥于级别、待遇、晋升等具体问题,要从增强检察机关战斗力、影响力的高度,认识到内设机构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会议指出,要正确解决好改革中的效率问题。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当家人,既发现问题,又解决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要改变观念,充分认识通过改革去行政化、突出司法属性的核心目的,围绕办案工作推进改革。
一要积极减负,退出与检察机关无关的工作,回归办案中心,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花费;
二要向技术要检力,通过科技手段提高办案效率问题;
三要通过建立机制提高效率,将案件、事务繁简分流,充分发挥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的职能,要开拓思路、科学研究解决事多人少的问题,不能单纯通过大量招录文员的方式补充力量。
会议指出,各级院要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要认识到检察机关的一体化特性,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对表操作。对中央、高检院改革方案中有明确具体要求的,要严格执行,不得变通,做好“规定动作”;对仅作原则性规定的,可在上级方案框架下完善细化办法,做好“自选动作”,但不能另起炉灶,各行其是。省院政治部要对广大干警的职业发展问题加强研究,摸清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