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设立专业化办案组织、研究并绘制办案流程图、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等,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展。
近日,该院在受理审查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自愿认罪悔罪且系初犯,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遂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在三方均在场的情况下经承办人充分告知权利义务,详细说明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以及相应法律后果,并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及其辩护人均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表示无异议并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日前,该案经简化制作审查报告,已按程序向法院从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