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杉到盐城市看守所对一起审查起诉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胥某某。
提审前,樊杉检察长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与检察官助理共同研判案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询问提纲。
当日上午10时20分,樊杉检察长带着检察官助理,来到盐城市看守所接待室,主动将执行公务证和提押证交至看守所民警审查。办完手续后,至14号询问室对犯罪嫌疑人胥某某依法讯问。在提审的过程中,樊杉检察长核对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宣读权利义务告知书,围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动机等主客观方面情况,对案件细节仔细询问,对其中的几个难点反复核实,并耐心细致做犯罪嫌疑人胥某某思想工作,劝其安心改造。犯罪嫌疑人胥某某如实供述作案事实,表示认真接受教育、认罪悔过。
上午11时45分,询问结束。 (杨维立 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