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100天特别报道解读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新区建设的努力——
三个关键词三个着力点
今年4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宣布设立雄安新区。7月9日,新区设立满100天。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使命,也是群众和代表们的期望。”全国人大代表、巨力集团董事长杨建忠说。
“对新区建设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做到提前研判,应对有度。”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梁伟建说。
保定市人大代表、安新县安新镇西里街村党支部书记郝艳斌称赞检察院在这段工作中,“体现出了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月以来,雄安新区所在的保定市和安新、容城、雄县三县检察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落实中央部署,回应代表关注,河北省检察机关在行动。在这3个多月的时间里,检察机关在服务新区建设中,做了些什么,又是怎样做的?记者专程赶赴安新、容城、雄县三县采访。
关键词一:“惩治”
7月5日上午,记者抵达安新县检察院时,该院几位院领导正在研究一起涉及土地权益纠纷的案件。
中午12点多,该院副检察长刘占强抽空告诉记者,在把案件情况向在北京培训的检察长卢春生电话汇报后,他又在临时组建的工作群里和公安、法院的领导及时沟通情况。“案件不能拖在检察环节”,他说。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占地、炒房、炒地行为,成为新区设立之初检察机关工作重点之一。
针对炒房、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现行为,雄县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新区建设加强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从8个方面明确监督内容,从9个方面确定各业务科室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严厉打击一些不法企业、房地产黑中介借新区设立之机炒房、炒地、圈地囤地等行为。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15年起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违规建设小区,在雄安新区成立政府对房屋建设、交易进行管控的情况下,刘某某依然将五证不全的房屋进行销售,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4月13日,雄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刘某某批准逮捕。
记者了解到,4月以来,安新县检察院批捕涉土地违法案件2件;容城县检察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占地等行为,目前已立案违法占地案件1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
从安新向东,是雄县。安新和雄县之间,拥着白洋淀。服务新区建设,服务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检察机关也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5月15日,雄县检察院批捕了一起严重污染环境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李某、吴某(在逃)共同设立的公司,通过热浸锌生产电力配件和脚手架。在酸洗过程中产生大量废酸,在没有任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手续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通过塑料管排放入大清河河底,共计排放了数十吨,严重污染了环境。
安新的力度也不小,近期批捕环境违法案件2件,起诉2件。在办理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安新县检察院对该县环保局作出的对侵害白洋淀生态环境行为的行政处罚卷宗进行检察。根据发现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把打击重点放在“村霸”、黑恶势力犯罪、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上面。4月以来,安新县检察院已查办基层村干部腐败案件2件3人,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净化农村社会生态。雄县检察院反贪局也立案查处把黑手伸向征地补偿款的农村“微腐败”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