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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头办案]董启海:通过办案才能不忘从检初心
2017-07-17 09:04: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今年5月,江苏省太仓市发生了一起绑架案件。2名犯罪嫌疑人以驾驶豪车的单身女性为目标,在多次尾随跟踪、摸清被害人行动规律后,将被害人暴力胁持至车内,转移至周边某市一废弃民房内作为人质,向被害人家属勒索60万元。该案侦破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中央电视台、腾讯、新浪等门户网站及太仓本地媒体进行了报道,仅“太仓公安微警务”的案件侦破信息阅读量就超过了5万。

  6月8日,案件移送我院审查逮捕,我决定自己办理。

  收案后,我仔细审阅了案卷,逐一审查核实每份证据、每个细节,制作了二十余页的阅卷笔录。通过阅卷我发现,2名犯罪嫌疑人除对谁提出犯意、谁具体实施暴力行为等情节相互推诿外,对共同绑架被害人的行为均作了有罪供述,其他客观证据也比较充分,可以认定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但是,在阅卷过程中,我还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在今年3月曾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某市公安局行政处罚,作案手法也是强行将女性被害人拉进车内挟持到外面数小时,但两人到案后均辩称是受人之托教训被害人。我和检察官助理深入分析后认为,这一事实极有可能是绑架或者抢劫犯罪,而不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一般违法行为。提审过程中,我根据事先精心准备好的讯问提纲,对此项事实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讯问。最终,一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3月这次胁持被害人的动机也是求财,因被害人身边没有大额现金而未能得逞。为进一步核实案情,我通过侦查人员调取了该案行政处罚的案卷。经仔细审查,我认为2名犯罪嫌疑人在3月份实施的行为应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不妥,应当进行立案监督,遂向某市检察院移送了该立案监督线索。

  今年以来,我已经办理了故意杀人、绑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件。担任员额检察官的院领导已办理案件44件。通过院领导的带头示范,全院形成了严谨办案、规范办案的良好氛围。

  “对案件质量精益求精,对证据审查细致入微,对程序规范严格遵守。”我在办案中一直这样要求自己。通过办案,才能不忘从检初心,始终把检察主业抓在手中、把司法办案责任扛在肩头。

  (作者系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董启海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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