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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邺检察认罪认罚“一步到庭” 平均2天结案
2017-07-21 08:55:00  来源:新华网

  王某、蒋某两人没有想到,自己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检察院审查起诉加上法院判决,只用了两天时间。两人走出法庭时都还有点懵:不是说起诉加审判至少也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吗?

  “这是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一种尝试,即在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优化法律文书、类型化证据规格。”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李勇说,在前期速裁程序试点中,办案人员发现基层危险驾驶案件量大,但证据简单事实清楚,特别是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程序还有进一步简化的空间。“在借鉴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一些简易审模式的基础上,我们针对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一步到庭’的办案模式。”

  据介绍,“一步到庭”办案模式中,对于危险驾驶案件,公安机关通过网上流转血液酒精鉴定文书等方法,将侦查期限压缩至2到3个工作日,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后,次日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当日开庭并当庭宣判。由于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当日开庭审判,因此形象的称为“一步到庭”。目前,危险驾驶罪基本上是当日起诉当日审判,其他罪名的案件从检察机关决定适用该模式的当日或次日起诉至法院,法院2个工作日内进行开庭判决。

  “‘一步到庭’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为2天,同比缩短70.5%。庭审时间平均每个案件在5分钟左右。对承办人来说,不但审查报告和起诉书减少了很多繁琐内容,还省去了开具多份法律文书的程序,但是由于实行类型化的审查报告比以往更加突出审查重点,案件质量反而更有保障。”李勇说,从3月7日开始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开始,截至6月19日,建邺区检察院共办理“一步到庭”案件58件58人,占速裁案件47.1%;占起诉案件26.3%;其中办理危险驾驶42件42人,所判刑罚基本上为拘役或单处罚金。

  据悉,为了保证“一步到庭”案件办案质量,建邺区检察院采取了权利告知“一单式”,法律文书“表格化”,出庭公诉 “值班制”等多项办案机制。“一单式”即将委托辩护人告知书、诉讼期限告知书、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意速裁程序具结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合并,在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一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并由其逐项签字确认。“表格化”即对原有公诉审查报告进行简化,制成表格式审查报告,省略繁琐的程序性事项,使审查重点进一步突出,一目了然。起诉书也实行表格化,省略诉讼过程和证据列举,回归起诉书指控指南和划定指控范围的功能。“值班制”即实行出庭公诉人“值班”制度,在相对集中办理的基础上,由一个公诉人出庭,将他人办理的案件一并出庭。

  “‘一步到庭’办案模式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繁简分流,然而,如同硬币的两面,‘一步到庭’办案模式在充分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如果把关不严,也容易侵害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公平正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李勇说。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7月20日,由南京市检察院和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共同举办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研讨会,邀请江苏省检察院、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等上级单位专家、领导,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学者,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相关人员50余人,分别围绕“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实践探索、被告人权利保障、庭审实践实证分析、证明标准差异化四个专题,就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建邺实践经验和实务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根据专家意见和领导要求,建邺区检察院将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确保在办案期限缩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知情权、获得法律帮助权等各项实体和程序性权利均得到保障,真正做到“提效率,也提质量”,“减程序、不减权利”。

作者:虞启忠 雒呈瑞 徐晓红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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