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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普法效果 如皋公诉席搬到交警大队
2017-07-27 09:13: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被告人卢云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7年6月26日下午,法官话音刚落,宣判结果瞬时被传送到上千人的手机屏幕前。“出行在外,安全大于天呀!”一名网友在直播网页上留下了自己的感慨。

  原来,这是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如皋市人民法院、如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的一次普法教育观摩庭。庭审地点特地选择设立在交警大队,除了当事人及双方家属,此次庭审还邀请了如皋市内诸多驾校新学员、汽车4S店店员及社会人士共70余人次参加。为了扩大普法范围,深化普法效果,还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审理,据统计,当天有上千人次同步观看庭审过程。

  本次观摩庭审选取的是一起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适时开展法庭教育。

  “血的教训给我以更直观和强烈的冲击,检察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让我意识到平安驾驶的重要性,这真是一堂生动的安全驾驶课!”观摩了整场庭审的驾校新生李平感慨。

  参加庭审的张教练表示:“通过观摩庭审的方式,将平日里纸上谈兵的安全驾驶教育搬到法庭上,无疑给在场学员打了一剂强心针,使他们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教育效果可谓事半功倍。”(通讯员 卞雯雯)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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