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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创造新的检察业绩 省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习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
2017-08-04 08:36: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

  8月3日,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主动顺应时代发展大势,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理念、履职担当,以优异检察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实践经验,深刻阐述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了科学指南,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人员要在充分认识发展新成就中坚定自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科学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今中国的发展大势,顺应实践要求和人民愿望,推出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我们作为这段改革历史的参与者、见证者,对党中央五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方面的大手笔、大成就,有着深切的体会。全省各级院要结合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广大检察人员充分了解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各项检察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在适应发展新要求中更好履职。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作出了“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总书记的这一重大判断,深入了解世情、国情、党情,了解党的大政方针,了解人民意愿,在此基础上谋划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顺应时代发展大势、适应社会变革趋势、符合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的愿望。当前,要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公益诉讼等重点改革,强化改革督察,确保改革落地见效。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抓好网信重点项目的建设、应用和推广,以信息化助推江苏检察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领导干部要在转变观念中带头担当。新的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领导干部要带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认清如果不改变、不适应,就将被时代所抛弃,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不论是领导班子成员,还是中层部门负责人,都要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坚决避免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工作中,既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到对本部门、本条线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问题、风险隐患等心知肚明、了然于胸;又要针对问题隐患,积极主动研究对策措施,努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以各个部门、各级院提质增效的实际行动,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在新的发展阶段迈上新的台阶。

作者:  编辑: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