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服务保障律师执业的实施意见》,从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知情权、阅卷权,保障律师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中的执业权利等十个方面,规范检察机关的服务举措。意见提出,建立并全面推行案件办理进展信息向律师主动推送机制,及时告知律师检察环节的立案、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报请逮捕等案件程序性信息;对律师提交的书面辩护意见,应将辩护意见附卷并认真回复。
南京检察出台《意见》 服务保障律师执业
作者:雒呈瑞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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