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从盗窃少年到机床学徒 淮阴检方附条件不起诉挽救失足孩子
2017-08-13 07:09: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我现在正在努力学习数控机床的技术,公司里的人待我都很热情,还夸我精明能干。教我的师傅说,现在认真学好这个技术,将来每月赚个六七千不成问题。上班一个多星期,我明显感到父母亲对我的未来有了信心,不再像以前那样天天骂我了……”

  8月7日一大早,读着正在某企业学习技能的小军(化名),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写好的思想汇报,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唐新宇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现年未满17岁的小军出生于淮安市郊的一个农村家庭,父亲常年在上海工地做水电工,母亲也在邻县打零工,由爷爷奶奶抚养带大。由于自小缺少亲情关爱、疏于管教,初二时便辍学在家,整天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不良青年混迹于网吧、KTV等场所,年纪轻轻就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滋事。

  去年底,小军看到身边朋友的手机都比自己的高档,也想换一个,但因没钱一直未能如愿。此时,曾一起上网、有过多次盗窃前科的“朋友”陈某告诉他,可以去附近一家超市偷点香烟卖钱。起初小军并不同意,但陈某说已经踩好点、不会被抓到。禁不住一番怂恿,小军跟着陈某趁着夜色潜入超市盗窃香烟和现金,共计9800余元。不久,小军和陈某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今年5月,小军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移送至淮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中,承办案件的未检检察官唐新宇通过深入了解小军的成长环境、受教育情况和犯罪原因,感到小军作为一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主要是父母不在身边、疏于管教和交友不慎造成的,应该给予他更多的关怀,用心、用情、用爱引导他走上正确的道路。”经检委会听证讨论,该院依法对小军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鉴于小军之所以走上盗窃犯罪的歪路,就是因为其缺乏管教、整天无所事事。唐新宇一方面要求其父母不能只顾着在外挣钱,而忽略与孩子的亲情沟通、教育培养;另一方面积极与当地多家爱心企业联系,就小军的后续帮教问题进行协商。最终某知名企业愿意接收小军为学徒工,学习数控机床技术。企业负责人也承诺,在小军通过考验期后便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我犯事后,检察官不但想方设法挽救我,还四处联系能接收我的公司,为我找师傅,让我学技术。我决心努力学习一技之长,将来可以自立于社会,与过去浑浑噩噩的生活一刀两断。”思想汇报的最后,小军郑重的表示。(张传杰 赵学刚)

作者:  编辑:靳静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