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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检察长办案一个比一个有“含金量”防止委托办案、挂名办案
2017-08-22 09:0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这是刚刚给你做的笔录,你仔细阅读一下,如果没有异议请在笔录上签字。”近日,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走进看守所,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并在讯问完毕后,依法让其核对笔录。这样的办案场景,对自侦业务出身、长期一线办案的张新祥检察长而言,早已驾轻就熟、司空见惯,目前也已成为司改后镇江市两级院入额领导的工作常态。

  今年以来,镇江市检察机关突出抓好入额领导特别是检察长带头办案、直接办案工作,除必须完成一定办案量外,要求市检察院入额领导带头办理职务犯罪处级干部、基层院入额领导带头办理科级干部案件,以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或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体现领导办案的“含金量”,并且原则上独任办理,防止出现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现象。

  这次,张新祥检察长承办的是一起中央交办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手段隐蔽、案情复杂,并且涉案人员多、地域分布广,调查取证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当务之急是明确侦查方向,制定科学的侦查计划,内审、外调、取证要同步进行,必须锁死证据,以证促供,精准突破。”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多年反贪办案经历的老侦查,张新祥检察长通过对案件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分析,在层层抽丝剥茧后,很快理清侦查思路。

  案件突破时,张新祥检察长不仅要坐镇指挥,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关键证人、听取律师意见等方面,都要亲自参与,并对侦查活动的规范性、证据材料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把关。“领导办案,不仅要全面掌握了解案情,更要注重侦查过程是否文明规范,努力赢得犯罪嫌疑人信任,为拓展线索创造便利条件。” 张新祥检察长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示范引领干警规范司法、文明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

  “与检察长在一起办案,压力很大。”反贪局检察官助理陆腾深有感触地说,“在讨论案件时,张检总喜欢听年轻干警发言,让我们谈意见、讲思路,心里很紧张。不过收获挺大的,逐渐领悟到讯问应当因人而异,善于察言观色,掌握对方心理,对症下药,现在我每次也能讲出个二三点意见了,还受到过张检的表扬。”

  入额领导带头办案,是镇江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的作用。除市检察院外,各基层院检察长都积极带头、以身作则,直接办理了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特别是办理了一批出庭公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

  4月17日,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京口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东生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职责。由于该案受害群众达139人,涉案资金近400万元,社会影响较大。在庭审前,张东生检察长就带领办案人员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多次与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程序性问题进行沟通。法庭上,张东生检察长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讯问,运用多媒体对证据进行层层展示,并就本案的定性和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节奏紧凑。

  7月31日下午,被告人戴某某等3人污染环境案,在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金山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周绪平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本案所涉及的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被江苏省环保厅列为今年上半年全省25起环保典型违法案件之一。周绪平检察长承办此案后,认真审查了卷宗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查看了污染现场,就该案所涉及到的污染物的来源、排污口的界定、废水排放浓度、是否为暗管、渗坑排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证据材料近10份,最终认定被告人戴某某等3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截至目前,全市已按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由入额“一把手”检察长承办各类案件49件,其中已办结20件,办理的案件类型涵盖了审查逮捕、出庭起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四大类检察业务,推动了检察职能的履行,为干警树立起良好的示范榜样。(镇江检察在线)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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