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银行工作,那时的我一心扑在工作上,从柜员、会计员、储蓄员到事后监督员,我在银行各岗位得到历练。后来由于我工作出色,十年不到便被提拔为储蓄所负责人。美满的家庭、舒心的工作,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
当上储蓄所主任后,我有点飘飘然了,手里有了一些可支配资金,我开始炒股,一炒就是二三十万。我混迹的圈子里也都是“场面人”“有钱人”,偶尔有朋友找我借个钱、周转个资金啥的,我都痛快答应帮忙。时间久了,我忽然发现自己没钱了,但朋友找我周转资金时,我为了面子居然打起手里保管的储户钱的主意,前前后后我冒名领取储户的钱达到几十万元,但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窟窿越来越大,直到没有回旋余地。到了2000年,我感觉自己的问题即将暴露,我在提了一些钱后便开始了逃亡生活。
逃跑在外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真不是滋味。我走得匆忙,家里人都不知道,当时我女儿才7岁,我甚至没跟她道别。后来我辗转到山东临沂、济南,从不敢跟家里联系,没经济来源我就到牛奶站干起送牛奶的活儿,也一直租住着简陋的房子。时间长了,对家庭生活的向往让我又在异乡重新组织了家庭,虽然我换了名字和身份证,可终究不算事,我跟现任妻子一直到有了小孩都不敢去领结婚证。
再回到老家,一切都变了。有天我生病在租的房子休息,本来要开门收快递,进来的却是涟水县检察院和公安局的人,我心里一咯噔,知道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十五年后,我回到老家涟水,可连我自己都已白发苍苍,原本的家人去的去、老的老、散的散,已经22岁的女儿正在北京读书,这些事情我也只能从检察官的嘴里听说而来,我知道其实一切都变了,现在后悔也都晚了。
我不知道这十五年来,我的家人承受着怎样的痛苦,我不知道我拿走的是不是有某些人的救命钱……我对不起身边的人,也对不起我自己。十五年后再次面对自己的罪行,我已能坦然面对,现在只想配合调查、承担我应受的惩罚,将来重新走上社会,希望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负责任的人。
忏悔人:何东升
原任职务: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涟水县支行西门储蓄所主任
触犯罪名: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6年9月,何东升被江苏省涟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犯罪事实:1999年10月至2000年4月,何东升在任中国工商银行涟水县支行西门储蓄所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直接从储户账户上取款、复制储户存折并取款以及吸收储户存款不入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合计人民币68.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