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反腐败部署要求,继续狠抓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不动摇、不放松,确保办案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取得了新的成效。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
2017年上半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24件1024人,立案件数同比上升15.1%,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5.8%;侦查终结528件650人,移送起诉509件627人,经公诉部门审查后,决定起诉497件623人,经法院审理后,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共对710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6亿元。
着力查办重大有影响案件
紧密结合江苏省实际,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受贿案件犯罪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388件,占贪污、受贿案件数的79.1%,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其中300万以上案件26件,千万元以上案件4件,亿元以上案件1件。
查处要案62人,其中处级干部55人,厅级干部7人。江苏省检察院直接立案查处了盐城市政协副主席李纯涛受贿案、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肖本明受贿案。
深入开展专项查案工作
各地继续加大重点领域、行业办案力度。
苏州市院组织开展“挪用公款专项”打击,全市共查办挪用公款案件18件21人,最高金额近五千万元。
盐城市院组织在支农惠民资金管理领域、政策性补贴领域共立案33件42人,有力推动了国家扶贫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宿迁市院组织在农保领域立案12件23人,占全市上半年立案总数的55%。
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农村的微腐败犯罪案件
各级检察院坚持抓大不放小,对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该严肃查办的坚决严肃查办。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基层农村组织人员105人,其中村组织人员39人。
加大国际追逃工作力度
各级院坚持理念先行,多措并举,在中央、省追逃办统一部署下,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上半年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包括成功将潜逃到津巴布韦的犯罪嫌疑人杨幸福抓获回国。苏州市成功将一名潜逃近2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