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窃取医生的工作服和证件,然后穿上白大褂,在路边叫车去往任一医院,途中与司机搭讪,谎称自己系某某医院的医生,快到目的地时则称自己配药忘了带钱或带钱不够,以此为由向车主借钱,钱财得手后,让车主在医院门口等候,自己则从医院其它出口溜走。被告人施某通过此种方式先后在江苏南通启东、如东、海门三地实施诈骗十起,骗取他人财物5000余元。近日,经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施某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被告人施某曾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08年7月28日被海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于2014年4月23日刑满释放。出狱后,施某没有正当的收入来源,于是,其便重操旧业,又干起了诈骗钱财的勾当。
2016年7月17日晚上7点半左右,被害人曹某在启东市北新镇第七人民医院门口开车准备离开,被告人施某过去招手,表示要乘坐曹某的车子到汇龙镇人民医院配药,晚上9点钟第七人民医院有手术。到了汇龙镇人民医院之后,曹某将车停在西门口,施某进去一会儿又出来了,对曹某说“配药还缺800元钱,你能不能先借给我,等会我到医院就还给你。”曹某想自己就住在第七人民医院隔壁,里面好多医生都认识的,所以就在农村信用社里取了1000块钱,借给施某800块钱。施某声称自己名叫“施雷”,是第七人民医院三楼外科医生,还让雷某把电话号码告诉自己,让雷某稍微等一会就好了。二人一起走到医院西门口,雷某看到施某往左,往内科急诊室走去。然而,雷某等到了晚上8点多钟,施某还没有回来,雷某就有点怀疑,就打电话给第七人民医院认识的医生,对方说医院里有“施雷”这个人,但是他今天晚上没有值班,医生也不会问你借钱的,当天晚上9点医院里也没有手术,雷某才知道那个人是骗子,自己可能被骗了。
一次得手之后,施某故技重施,于2016年7月,又在启东实施诈骗作案两起,冒充医生,先后骗得被害人叶某、黄某现金人民币500元、300元。
2016年8月,施某窜至如东,继续冒充医生实施诈骗。2016年8月7日中午一点半左右,被害人吴某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大门口休息,其是开电动三轮车载客的。这时,施某身着条纹短袖,手上拿着一件白色长褂,走向吴某。施某搭乘吴某的车由人民医院去往中医院,车上,施某将白色大褂穿上,并主动与吴某攀谈,声称自己系人院医生,是去中医院配药的。至中医院住院部门前时,施某声称自己没有带钱,向吴某借500块钱,并主动向吴某出示自己的工作牌。施某声称自己买了药之后还要回人民医院,并答应到了六楼取了钱之后就还给吴某。吴某见施某身着白大褂,又有工作牌,便信以为真,拿了五张一百元的人民币给施某。然而,施某从住院部走到了中医院的药房就没有再出现了,吴某进中医院找了之后没有找到施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便报警。
整个8月期间,施某冒充医生,在如东共实施诈骗作案6起,骗得被害人财物3320元。屡试不爽的经历,让其更加猖獗、作案也愈发密集。2016年8月22日、23日,其在如东县双甸镇冒充医院副院长或医生,连续两天诈骗被害人钱财。24日中午,其再次在双甸医院门前迈步,物色诈骗对象。然而,令施某想不到的是,由于15日、21日医院均有医生反映工作服被偷,医院保安遂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了施某进医院窃取医生工作服的事实,并加强了对医院来往人员的监控。当保卫人员从监控视频中发现施某时,遂第一时间报警。至此,施某终于被抓获归案。
施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冒充医生,在启东、如东、海门三地诈骗的犯罪事实。除启东、如东两地外,施某还以同样的方式,在海门实施诈骗作案一起,骗得被害人钱某人民币260元。法庭审理中,被告人施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退出了全部赃款。最终,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施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医院的采购有专门的途径和方式,医生一般不会私人购买药品,广大人民群众遇有着工作制服,以各种理由借钱的人员,请务必保持警惕,以防好意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经济损失。(佘锋月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