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助理侍作军和控申科长董启波等冒雨来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为因交通肇事致重伤瘫痪的被害人崔某送去司法救助金三万元。
据了解,今年3月31日21时许,崔某在驾驶摩托车沿204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被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从后方追尾碰撞。此次交通事故致崔某脑部重伤,在重症监护室经抢救半个月才脱离生命危险,现仍瘫痪在床,尚未恢复语言功能。经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崔某属于重伤二级。而崔某家庭本就极度困难,一家五口生活在两间狭小的平房内,日常仅靠做瓦工维持生活,妻子患病在家,且尚有两个孩子正在读高三。目前已花费医疗费用3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只给付6.5万元,现在崔某每月需花费医疗费用2万余元,全靠亲友接济,一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该院干警在办理案件中了解到崔某这一情况之后,迅速启动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于一体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另一方面根据其家庭困难情况,依据与县民政等十部门签订的《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解决其家庭低保等待遇。
在医院的病床前,当检察长助理侍作军将三万元司法救助金递给崔某,并叮嘱其安心康复治疗时,躺在病床上还不能说话的崔某紧紧地握住侍作军的双手,眼含热泪。崔某妻子在一旁动情地说:“这三万块钱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感谢党、感谢检察院,等出院后我们一定去感谢你们!”
此次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文关怀、司法为民的本质,传递了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高兵 董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