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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指引迷途少年 云龙异地帮教让青春不迷茫
2017-09-14 10:0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检察官您好,我是小杰的父亲,给您快递了一箱荔枝,是我们家乡的特产,一份小小心意请收下,谢谢你们对我儿子的关心。”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一位父亲连声感谢,事情还要从2016年9月说起。

  17岁的小杰向来懂事,初中辍学后在外打工。2016年9月的一天,小杰认识了一个网友,对方问他有没有兴趣一起做微信付款码的活,简单了解操作流程后,小杰觉得此事并不涉嫌犯罪,于是就答应了。按照对方的指示,小杰先是添加了许多微商为微信好友,接着以购买微商产品为由,谎称给商家微信付款时出现异常,无法正常支付,便向商家索要微信付款二维码或者18为数字付款码,后将要到的付款码截屏发送给上家,上家再登录事前搭建好的微商平台,将小杰提供的付款码输入进去,从而盗窃商家钱财。经调查,小杰在此非法活动中共计获利5800余元,公安机关随后将该案移送云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严审案件证据环节,检察官围绕小杰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主观恶性、家庭环境开展全面、细致的社会调查,结合自查和社会调查报告发现:小杰是在他人影响下接触到此种盗窃手段,法律观念淡薄,辨别是非能力差,家长监管不利,在一时贪念的诱使下走上了犯罪道路。案发后具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具有帮教价值。 2017年5月初,经云龙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研究,该院决定对小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在和小杰及其家人的多次沟通下,鼓励小杰再次走进了学校,“重返校园,我会更加懂得了学习时光的宝贵,做一个对社会有回报的人。”小杰在信中表达了对再次入学的珍惜。

  此外,小杰还参加了当地义工协会,定期参加义工劳动。“今天我去了一个五保户和孤儿家打扫卫生煮饭,看到他们我才觉得自己多么幸运,却不好好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小杰将义工活动的感悟通过电话、书信告知检察官。

  该院与小杰每周一次电话联系,每月一次书信沟通,督促两个月一次异地社会实践,都让这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办理、异地帮教有效果又有温情。近年来,该院共计对32名犯罪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注重开展社会调查,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进行走访调查,提升办案效率,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文中人物为化名)(通讯员 陈 洁 王慧珍 记者 张 旭)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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